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从业资格证书。
考试科目
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4个科目。考试分四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两个半小时。
考取条件
(一)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上述考试报名
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中专或者高中及以上学历。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共2个,分别为《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
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考试范围为《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所确定的范围。
(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上述考试报名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
双学士学位或
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历(学位)。
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共4个,分别为《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考试范围为《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所确定的范围。
考试成绩将在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发布。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考试服务平台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
考试成绩滚动周期
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2个)考试科目的考试;但是,符合免试部分考试科目条件且未放弃免试资格而仅参加1个考试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
资格证书。
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的考试;但是,符合免试部分考试科目条件且未放弃免试资格而仅参加3个考试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遗失与补办
房地产经纪人
注册证书不慎遗失应按以下程序申请补办:
遗失声明中应包括:证书持有人姓名、性别、遗失的证书名称、注册号、证书有效期期限。
二、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应填写《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补办(更换)申请表》。此表可从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下载。
三、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补办(更换)申请表》两份;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两份(报纸原件必须是一整页,可以看得出报纸的名称及版面)。
四、提交申请材料
遗失声明见报30日后,请携带上述材料到聘用单位工商
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简称注册受理部门)提交申请。
注册受理部门的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查询。
五、办理期限
注册受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证工作。
六、领取新证
房地产经纪人可到注册受理部门领取注册证书。
需提供证件编号,然后在省级或者市级以上
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广告,最后补办
证书管理
经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注册机构注销注册:
(三)脱离房地产经纪工作岗位连续2年(含2年)以上。
(四)同时在2个及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房地产经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