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是指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含土地估价)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为:《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
按照《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向各地发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成绩数据和考试
合格人员名单。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
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房地产估价师成绩管理:全国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
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政策的人员可免试一门,只需要参加3个科目考试,该类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提高房地产估价人员的素质,规范房地产估价市场,充分发挥房地产估价师在
房地产市场管理中的作用,评价具有中国特色的房地产估价人才,实现我国房地产估价制度与
国际惯例接轨。
房地产估价师
执业资格制度是一项适应
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执业准入制度。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是国家设定的执业资格考试。凡通过全国统一
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可以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获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表明已具备承担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职务的水平和能力。执业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聘任经济师职务。
全国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共分为四个科目:《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四个科目全部合格即可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