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a^lambana,巴利语同。为‘
能缘’之对称。指认识之对象,为心、心所法生起之因,且被其所执取者。
俱舍宗建立‘六识’之说,故主张所缘之境为色、
声、香、味、触、法等六境,即眼识以色境,
耳识以声境,鼻识以香境,舌识以味境,身识以触境,意识以六境之诸法为其各自之所缘。法相宗建立‘
八识’之说,故除上记之外,尚论七、八二识所缘之境,即
第七识以第八识之
见分,第八识以种子、有根身、器界等
三境,各为其所缘。且依法相宗所立‘万法唯心’之旨,故谓所缘六境之诸法系由‘六识聚’所起之影像相分,其影像以第八识之相分为本质,亦即相分系由第八识之业力所任运变现者。
此外,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五,就所缘举出:非有所缘、有所缘,乃至须臾所缘、随转所缘等二十九种。俱舍论卷二(大二九·七上):‘心、心所法执彼而起,彼于心等,名为所缘。’
又‘所缘’有亲疏之别:(一)亲所缘,即内识所虑托之影像,亦即内识由作用所产生之影像。(二)疏所缘,即外在对境之本质。于成唯识论卷七,谓上记之亲疏二缘并为
四缘中之‘
所缘缘’;然唯识二十论则认为亲所缘为四缘中之‘所缘缘’,疏所缘为四缘中之‘增上缘’。[大毗婆沙论卷十六、
瑜伽师地论卷一、俱舍论卷七、成唯识论卷二、观所缘论释](参阅‘能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