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忒文
清代额鲁特蒙古使用的文字
托忒文,又称卫拉特文, 清代额鲁特蒙古使用的一种文字。托忒,即明白、清楚之意,因其能较清楚地表达额鲁特地方语音而得名。顺治五年(1648)由额鲁特蒙古喇嘛咱雅班第达回鹘式蒙古文基础上创造。共十五字头,一百零五个音,自右至左竖行书写,流行于额鲁特蒙古。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档案中保存有托忒文的文书。
文字简介
巴音郭楞蒙古族人民使用的托忒语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卫拉特语支。和硕特学者扎雅班迪达在1648年在通用的胡都木文的基础上,结合托忒语方言特点创造的新文字,史称托忒文或扎雅班迪达文。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连续召开了三次大型“全疆蒙古语文工作会议”动员新疆卫拉特蒙古族放弃使用近400年的托忒文,学习使用内蒙使用的胡都木文。1982年冬自治区人民政府又在乌鲁木齐召开第三次“全疆蒙古语文工作会议”,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1982【79】文件:停止使用托忒文字和出版托忒文字书刊,学习推广使用内蒙古语言和内蒙古胡都木文字的决定。
语言特点
托忒蒙古文是1648年卫拉特高僧札亚·班智达(那木海札木苏)在蒙古文基础上改制的。它比较准确地表达卫拉特方言的语音系统。托忒蒙古文字母表包括31个字母。其中,表示元音的7个,表示辅音的24个。字母的形状和读音与现行蒙古文有些不同。用4个不同的字母分别表示 4个舌位不同的圆唇元音。辅音k和g,t和d也分别用不同的字母区分开。设置了表示长元音的附加符号,并且规定了表示长元音的双写形式。“托忒”一词是蒙语,“清晰”的意思,其有不少长处。一是有元音音位,辅音连缀成词,增长了长元音的专用符号,表达语义方面较胡都木语更加简明清晰。二是一个元音一个音位,元音是圆唇音,字母在词头、词尾,其明白易懂,易学易会。三是其重音放在词音第一音节上,后边的短元音全部消失,然后出现了大量的复辅音,可单独构成音节,拼读方便,书写简单。
文字重要性
卫拉特蒙古高僧咱雅班第达(1599—1662)于“鼠年(1648)冬创制了‘明了的文字’”——托忒文。[iii]十六世纪末至十九世纪世纪托忒文在卫拉特蒙古历史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卫拉特蒙古的几个政权以及中亚诸多民族在与清朝的交往中曾把托忒文作为外交文字使用。这些使得清朝政府在对外事务中不得不重视发挥着重要作用的托忒文。清廷需要懂得托忒文的人才去解读、翻译这些托忒文信函。如他们在与这些部落交往中,也使用托忒文转译谕旨。清廷不仅需要有官员解读托忒文信函,而且需要有人专门将谕旨等翻译成托忒文,以便与这些政权进行交往。而这样一种职责显然是由内阁担当起来了。
参考资料
托忒文.中华文史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1-01-26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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