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是扬州市境内的司法机关,办公地址位于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
历史沿革
1951年5月下旬,苏北人民检察署泰州专区分署正式创建,设址于泰州地委机关院内。
1952年11月,扬州市人民检察署成立。全区两级检察机关共调配检察干部44人。
1954年12月7日,更名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扬州分院”。
1978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规定设置人民检察院。同年7月,筹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扬州分院,院址设在扬州地委机关院内。所辖扬州、泰州、泰兴、泰县、靖江、兴化、高邮、宝应、邗江、江都、仪征等十一县市检察院相继组建办公。
1983年机构体制改革,更名为扬州市人民检察院。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第一检察部
第二检察部
第三检察部
第四检察部
第五检察部
第六检察部
第七检察部
第八检察部
组织人事处
宣教处
法律政策研究室
案件管理部
检察信息技术部
计划财务装备处
检务督察处
机关党委
现任领导
(2025年1月更新)
所获荣誉
2021年12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