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监察委员会
江苏省扬州市境内的国家监察机关
扬州市监察委员会是由
扬州市
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扬州市
人民代表大会
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组织形式
在各省、
自治区
、
直辖市
、
自治州
、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
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
人民政府
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
人民检察院
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
预防职务犯罪
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主任
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机构成立
2018年1月10日上午,扬州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全市监察体制改革迈出坚实步伐。
市领导
谢正义
、
张爱军
、
朱民阳
、
孔令俊
、李航等参加挂牌活动。
市委书记
、市深化监察
体制改革
试点工作小组组长
谢正义
,
市委常委
、
纪委书记
、市
监察委员会主任
李航共同为扬州市监察委员会揭牌。
现任领导
副主任、代理主任:张宏伟
副主任:赵志宏、徐宏宇
委 员:何巧明、高玉波、王静、李晓燕
参考资料
扬州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
.扬州日报.
朱永安任扬州市监委代主任 李航辞去主任职务
.中国经济网.
扬州市纪委监委领导机构 -纪委监委 - 中国扬州门户网站群 - 欢迎您
.扬州纪委监委.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01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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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机构成立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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