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三年(1924年)10月,
冯玉祥等人发动北京政变,吴佩孚兵败后自
天津逃到
汉口。当时,
长江沿岸数省以直系的
江苏督军齐燮元为代表,已经宣布对北京政府独立。11月17日,吴佩孚发出“筱电”,组织
黄河上游和长江数省的护宪军政府。该通电称,因合法国会、政府及《中华民国宪法》均失效,“亟应联合建设护宪军政府,以为对内对外之机关”,北京政府的所有政令全部无效,“所有征讨大计,惟护宪军政府是属”。还拟有《护宪军政府组织大纲》十条,内容为:
(五)元帅采
合议制,设元帅会议。―切军政事务以元帅会议行之。元帅会议设正副主任各一人,由各元帅互选之。
(七)护宪军政府于元帅会议之下,设内务、
外交、
军政、
财政、
交通五部。毎部设部长、次长各一人,其组织及职务另定之。
“筱电”以
江苏、
浙江、
湖北、
陕西、
安徽、
江西、
福建、
河南、
四川、
广东10省及海军首领共21人的名义发出,这21人包括
齐燮元、
孙传芳、
萧耀南、
刘镇华、
吴新田、
吴佩孚、杜锡圭、
马联甲、
蔡成勋、
周荫人、
萨镇冰、
张福来、
李济臣、
刘存厚、
刘湘、
杨森、
袁祖铭、
黄毓成、
金汉鼎、林虎、
洪兆麟,但其中多为盗名,比如粤军林虎很快便通电予以否认。
江苏督军齐燮元不同意成立
护宪军政府,而提出另行组织“联省海陆军训练总司令部”,并由
江苏省省长
韩国钧通电反对护宪。孙传芳、萧耀南等称“组织护宪军政府通电,事先未十分同意,此后另图补救”。各省民众团体也纷表反对。由于
护宪军政府成立希望渺茫,吴佩孚不得不于1924年11月19日离开汉口赴
洛阳,不久到
鸡公山隐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