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军,是指中国古时地方军政长官。民国初省的最高军事长官。语出《
资治通鉴·晋武帝泰始二年》:“罢 山阳国 督军,除其禁制。”
[Tuchun;military governor of a
province] 中国古时地方军政长官。汉代曾设督军御史。
三国时尚有,为监军之官。
北洋军阀时期将地方的军政长官
都督改称督军(如省督军)。
见《晋书·职官志》。汉末与魏在郡国置督军,系地方领兵官。
魏文帝代汉,封献帝为
山阳公,置山阳国督军以防之。此系临时特置。汉末至晋另有“督诸军”。《宋书·百官志》谓汉末
建安中
曹操为相,“始遣大将军督军”(《晋书·职官志》作“督之”)。
夏侯惇督二十六军,即其例。晋、宋二志均谓,晋时“都督诸军为上,监诸军次之,督诸军为下。”
北洋政府时期省下的军事长官。辛亥革命时,各省行政军事长官多称都督。不久,另设民政长,都督专管军事。
二次革命后,
袁世凯都督为某将军督理某省军务。民国五年(1916)袁世凯死后,改称督军。十一年(1922),
黎元洪倡“废督裁兵”未成,遂改督军为督理某省军务善后事宜,简称督理。各省又有改称督办军务善后事宜者,简称督办。十三年(1924)第二次
直奉战争后,
段祺瑞任用各省军事长官,均用督办军务善后事宜之名,一般称为军务督办或督办。后直系
吴佩孚再起,发表任命均用督理之名,北京用督办名,各行其是,直至北洋军阀失败。
1、汉代监督军队的官员。后为统领军队的大将。《三国志·蜀志·
孟光传》“处光之右,盖以此也”
裴松之注引晋代·
傅畅 《裴氏家记》:“裴儁﹞子越 ,字令绪 ,为蜀督军。”《
资治通鉴·晋武帝泰始二年》:“罢 山阳国 督军,除其禁制。”
3、
北洋军阀统治在各省所设置的军事首脑的称号。实际上总揽全省军事政治大权。 毛泽东 《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十四件大事》:“农民对政府如总统、督军、县长等还比较不留心,这班乡里王才真正是他们的‘长上’。” 巴金 《家》二:“据说校长跟督军有点关系,所以拿钱要方便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