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
孙中山在
护法运动中建立的军政领导机关。1917年“
张勋复辟”失败后,孙中山积极主张恢复《
临时约法》和国会,反对
段祺瑞的独裁统治。1917年7月赴广州,8月25日召开国会非常会议,31日通过《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宣布组织
军政府。军政府实行大元帅制,设大元帅一人为国家元首兼行政首长;元帅二人,协助大元帅处理政务;并设立外交、内务、财政、陆军、海军、交通六部,各部设总长一人,由国会非常会议选出,大元帅特任。9月1日军政府成立,孙中山当选为大元帅,
唐继尧、
陆荣廷当选为元帅(二人均未就任)。后西南军阀勾结北洋
直系军阀,图谋排斥孙中山。1918年5月4日孙中山辞去大元帅职务;18日国会在西南军阀指使下宣布《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修正案》,改大元帅制为总裁合议制,改组军政府,选举总裁七人。孙中山虽为七总裁之一,但实权操于
桂系军阀手中。孙中山未就职而赴沪。护法运动夭折。1920年10月护法军政府被桂系军阀宣布取消。
孙中山于1917年9月在广州成立的政府。正式称中华民国军政府。因其为“勘定叛乱,恢复临时约法”而设,故名。国会第二次被解散后,孙中山于1917年7月6日由上海南下广东,筹组新政府。部分国会议员,响应孙中山的号召,南下抵粤,8月25日在广州召开国会非常会议。30日通过并于第二天公布了《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接着,选孙中山为大元帅,唐继尧(1882~1927)、陆荣廷(1859~1928)为元帅。军政府设财政、外交、内务、陆军、海军、交通等六部。9月10日,大元帅就职,军政府宣布成立。按该组织大纲规定:大元帅行使中华民国行政权,对外代表中华民国,对内统辖各部,为国家元首兼行政首脑。元帅协助大元帅筹商政务。各部总长由非常国会选出,咨请大元帅特任,协助大元帅执行职务。军政府下设都督若干,以各省督军赞助军政府者任之。军政府成立后,领导护法斗争,为恢复《临时约法》和国会,实现“真共和”,铲除假共和而搏斗。护法斗争很快兴起,扩展到10多个省区。但是,孙中山领导的护法斗争所依靠的力量,除海军与部分国会议员外,主要是西南军阀。西南军阀军政府并不是为了真护法,它们反对北洋政府皖系军阀推行的“武力统一”,却赞同直系军阀首领冯国璋(1857~1919)提出的“南北议和”,并暗中与之联系。这与孙中山的主张相左。
1918年5月18日,国会在与西南军阀有联系的政学系策划下,通过了《修正军政府组织大纲》,改大元帅制为总裁合议制,主要内容是:“军政府之行政权由总裁会议以政务院赞襄行之”;总裁以合议制行使职权,会议每次轮推1人为主席;总裁代表军政府总揽会议;设政务院,由政务委员组成;院长和各部总长为政务员;院长由国会选举,总裁会议任命;政务员辅助总裁,对国会负责;政府发出政务性文告由总裁连署,政务员副署;在政务院设参事会,参事由各省议会或其他法定机关选出,总裁会议任命;设军事委员会,由各省军长所派的军事代表1人及经军政府任命之军事委员组成;各省长官改称都督和省长;司法机关依原制设大理院等。1918年5月20日,非常国会即选出孙中山、伍廷芳、唐绍仪(1860~1938)、唐继尧、陆荣廷、林葆怿、岑春煊(1861~1933)七人为政务总裁。西南军阀和政学系政客借用这种带有“合议制”词句的组织形式和改变政府领导人员的手法,排挤孙中山而夺权,以除去其与北洋政府直系议和的障碍。孙中山洞察改组军政府的险恶用心,遂即向非常国会辞去大元帅之职,并于5月21日离粤赴沪。
1918年7月5日,改组后的军政府成立,实权落到桂系军阀手里。他们压制、排挤亲近孙中山的伍廷芳、唐绍仪。8月19日推岑春煊为总裁会议主席。军政府的大权被篡夺,护法运动告失败。此时,孙中山才认识到南北军阀犹如“一丘之貉”。它也可为谈论政体、制度,只看形式上的民主性而不察其实质者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