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达·宾诺德·帕尔(Radha Binod Pal,1888年1月27日—1967年1月10日),印度法律学者、律师、法官,1946年至1948年任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在
东京审判中主张全体日本被告人无罪。
1888年1月27日,拉达·宾诺德·帕尔出生于印度孟加拉邦拉第亚区乡村。帕尔童年家境艰难,三岁时父亲死亡,靠政府助学金于Presidency College中学毕业,1907年在
加尔各答大学毕业,数学课程获优异奖。
帕尔是
东京审判中唯一主张全体日本被告人无罪的法官,他从根本上否认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合法性”与判决的“公正性”,还撰写了长达1235页60万字的少数意见书,主要观点包括:①不存在“共同谋议罪”;②反和平罪为非法;③反和平罪是法庭事后法的结果;④个人不负国际法上的刑事责任;⑤不作为不构成犯罪;⑥日本袭击珍珠港属于自卫而非侵略。
帕尔认为“侵略战争是一种国家行为,对其负责的应该是国家而不是个人”。还认为,指控日本甲级战犯的“破坏和平罪”与“反人道罪”,在
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时还没有出现在国际法中,不能在事情发生之后再罗列罪名。此外,帕尔认为日本陆军大将
松井石根在
南京大屠杀期间患病,导致其行为能力受到限制,其刑事责任能力当然也要受到限制。帕尔的意见遭到其他法官的坚决反对,他的意见书也被禁止公开发行。
帕尔的“战犯无罪论”得到一部分试图为军国主义招魂的日本好战分子和右翼分子的吹捧和“拥戴”,一些人以《帕尔判决书》为根据,拼命否认东京审判的正义性,把“判决书”作为日本战犯逃避战争责任、歪曲历史的救命稻草,许多日本国内为侵略战争翻案的逆流都是以该判决书为依据的。1975年,帕尔纪念馆在日本落成。2005年6月,
靖国神社专门树起“帕尔显彰碑”为其立传颂德。2007年8月23日,日本首相
安倍晋三在印度会见拉达·宾诺德·帕尔的长子普拉桑塔·帕尔时表示,“帕尔法官曾给日本国民以很大勇气,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表现出‘高贵的勇气’,至今赢得许多日本人的尊敬。”安倍还说,帕尔法官“是构筑日印关系基础的重要人士。”
《
光明日报》记者
周戎认为,日本一些势力纯粹是出于政治目的对《帕尔判决书》断章取义。帕尔主要是从“法理”层面质疑有罪判决,并非要将日本的战争罪行合法化。《帕尔判决书》指出,日军在“
南京大屠杀”中的暴虐行为有“压倒性的证据”。
印度东亚问题学者谭卡教授认为,帕尔根本没有理解法律的实质和精神,他单纯地从法理的角度看问题,必然会脱离现实与时代的发展。谭卡还认为,帕尔曾对“
印度国民军”领袖
苏巴斯·钱德拉·鲍斯借助日本的帮助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行为表示赞赏和支持,这势必影响了他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的立场。
印度学者南迪教授认为,帕尔是一个有着局限性的法官,他在国际法庭上的表现要考虑到二战时期印度独特的局势和帕尔自己的思想发展轨迹。日本一部分右翼人士大肆吹捧帕尔,其实他们是在利用帕尔,在对他的思想断章取义。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
季卫东教授认为,东京审判出现了若干个法官提出异议不是坏事,不是说法官有意见了,法律上就有问题。恰恰相反,说明它的确是一个审判。如果是胜者的审判的话,是可以直接制裁的。但是经过这么多时间,这么多律师为它辩护,有这么多法官持不同的意见,恰好证明了它是文明的审判,至少和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时期形成了非常鲜明的对比。但日本右翼夸大了帕尔的地位和作用,实际情况是,尽管帕尔对东京审判中的战犯处罚结果提出过异议,但他的“异议判决书”承认:“日本武装部队的成员对被占领土平民及战俘所犯下暴行的证据是压倒性的”,另外,“日本士兵在南京的行为是残暴的,这样的暴行在差不多3个星期内是非常惨烈的,并继续在总计6个星期中很严重”。这与日本右翼所称的“印度法官认为日本是无罪”的论调不符。
上海交通大学东京审判研究中心主任
程兆奇教授认为,帕尔在日本是一个相当特殊的存在,东京靖国神社、京都灵山护国神社、广岛本照寺、富山护国神社等处都有他的纪念碑,他的“甲级战犯全员无罪”的主张,早在东京审判判决之前已为被告方所知。东京审判后,多数意见就形成了后来的判决书,而日本在1952年就出版了帕尔的“少数意见书”,程兆奇教授认为,日本方面愿意把他的结论称为“判决书”,实际上无非是为了高抬印度法官帕尔。
与帕尔同持少数意见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荷兰法官
伯纳德·维克多·A. 勒林表示,虽然帕尔引用法律观点替日本战犯开脱罪责,但实际指导他的逻辑却是他的反帝政治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