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律、七律、
五绝、七绝中,凡是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称为“拗句”,不合格律的字称为“拗字”。
①出句自救──在(
仄仄)“平平
平仄仄”句式中,因为是仄声字在句末,所以这句诗肯定是出句。这种格式又可变成“平平仄平仄”,即第三字位置该用“平”而用了“仄”,于是在第四字位置补回一个
平声字,叫做“三拗四救”(如果是七律就是“五拗六救”了,但七律这个也不是绝对的,也可“三拗五救”)式。
②
孤平拗救──在“(
仄仄)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式中,句末的平声字是押韵的要求,必须用的,因此不算它。除它之外,这句就只有前面两个平声字。这时,如果第一个字也变成了仄声,就叫做
犯孤平。那么,就必须把第三个字变成平声来进行补救。这就叫做“孤平拗救”。
③如果出句是“仄仄平平仄”,第四字当平而仄,变成“仄仄平仄仄”,甚至是“仄仄仄仄仄”,这时,就要把
对句“平平仄仄平”的第三个字位置变成平声字以相补救,这属于对句救出句。
“报国有万死”(因为“国”字在
古汉语字调中属于
入声,普通话没有入声,分到
阳平,所以“国”字在此古诗中应当是仄声)就是“仄仄仄仄仄”,“向人无再青”就是“仄平
平仄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