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议会
1814年在挪威王国成立的议会
挪威议会(挪威语:Stortinget),议会最重要的权力通过新的法律,修改或废除现有的法律;通过财政预算,确定国家每年的收入和支出;监督政府和公共行政机关;通过对外交等政策的讨论,确定政府的行动计划及指导方针;批准政府的重大项目。
议会简史
1814年5月17日,挪威临时行政委员会在奥斯陆附近的埃滋沃尔召开国民议会,宣布独立并通过宪法,宣布挪威为独立的君主国,实行君主立宪制,试图推行议会制度,但独立未能实现。在拿破仑战争中失败的丹麦同年签署《基尔和约》,将挪割让给瑞典,瑞典强迫挪接受“瑞挪联盟”,但允许挪对内享有自治。1905年,挪议会单方面宣布解散“瑞挪联盟”,同年8月31日,瑞挪谈判宣布废除联盟法,挪重获独立,保留君主立宪制。在此之后,挪议会真正开始行使独立权力。
议会概况
挪议会由169名议员组成,每届议会任期为4年。议会分上、下两院,选举时,上院和下院不搞分开选举,统一选出议员。议会换届后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由议员选举出上、下两院的议员。
凡选举年底前满18周岁的挪公民均拥有选举权,但因犯罪而判刑者等不得参与投票。凡在挪居住10年以上并享有选举权的公民,均有当选议员的资格,但政府官员及法院工作人员不能成为候选人;内阁成员也不能担任议员。除正式议员外,挪议会还有与正式议员数量相等的候补议员。候补议员在正式议员因各种原因不能与会时,代表正式议员出席会议。候补议员由各政党在选举时确定。
挪共有1市18个郡,构成19个选区。议会的席位由市郡的面积及人口决定。议会选举每4年举行一次,于当年9月底结束。新一届议会选举产生后,当选议员在10月的第一周在奥斯陆举行首届全体会议。此会的目的是选举四分之一的议员组成上院,其余四分之三组成下院,并选举出议长、副议长。国王在议会组成的当天正式宣布新一届议会成立。议会主席团由2名正、副议长和4名上、下院正、副院长组成,负责议会的日常事务管理。
挪议会下设12个常设机构,分别为:能源及环境委员会;家庭、文化事务及政府行政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国防委员会;司法委员会;教育、研究和教会事务委员会;地方政府委员会;审查和宪法委员会;商业和工业委员会;运输和交通委员会;卫生和社会事务委员会;外交事务委员会。由于常设委员会在挪议会中起决策作用,委员会会议一般不对外公开。
议会通常在工作日的上午10点至下午3点召开会议,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在晚上6点至10点开会。与会议员如达到法定人数一半以上,即可表决除宪法修正案外的任何议案。普通议案,通常只要求一个简单多数即可通过,但对于宪法修正案则要求至少三分之二的代表出席,并获得三分之二的多数票才能通过。
议会两院的多数会议和全体大会对挪公众媒体开放,并对外发表会议有关情况的报告。
职能地位
根据挪宪法规定,议会享有以下权力:(一)制定和废除法律,包括规定赋税关税及其他应征收的公共费用;(二)开设国家信用贷款;(三)监督国家财政;(四)规定为应付国家预算所需的拨款;(五)决定国王及王室成员的年俸数额,并确定王室的属地;(六)要求向议会通报由国王代表国家与外国政府签订的条约和协定;(七)可召集除国王和王室成员外的任何人赴议会商议国家事务;(八)审核暂行的薪俸和年金表册,并作出必要的调整;(九)任命5名审计员,审查国家会计账目和公开发表的国家财务报表,并规定设置审计通过国家会计账目的机构;(十)授予外国人挪威国籍。
根据挪宪法规定,任何法律草案均应由下院议员或由政府通过内阁成员首先在下院提出。下院接到议案后,交给议会中相关委员会审议。该委员会在讨论此议案后,提出建议并将它再提交到下院。下院对此议案送行讨论,并在接受上述委员会的建议或议案的修正意见后,以下院决议的形式送上院审批。如果上院批准下院的决议,即将此议案送交国王。当国王批准或签署后,此议案便成为有效法律。在正常情况下,国王不能拒绝批准由议会通过的法律,国王的批准只是一种手续。挪议会每年平均处理约90至150个议案,绝大部分议案由政府提出。
挪议会有权要求最高法院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其中包括:弹劾内阁成员、最高法院法官以及议员;对上述人员的犯罪行为进行审判。挪最高法院由14名上院正式议员和7名法官组成。
议员可享受待遇
(一)除议长外,挪所有议员的工资待遇标准由议会专门工资委员会制定,每年可视情进行调整。截至2008年10月1日,挪议员税前工资为69.45万克朗。议长工资与首相持平,均为126.6万克朗。副议长工资约为普通议员工资的114%,上下院议长、副议长及议会各委员会主席工资约为普通议员工资的107%。
(二)在挪威境内免费乘坐所有公共交通。2009年交通补贴(7月除外)为:住所距议会40公里以内的议员每天补78克朗。住处距议会超过40公里的议员每天补182克朗。议会会议晚于22点结束时,可报销自议会至议员在奥斯陆公寓的出租车费用。
(三)每位议员均配备单独办公室。办公室和住所所有的电话网络费用均可报销。议会为每位议员配备手机,话费全额报销,上不设限。
(四)曾任议员者年满65岁即可领取养老金,任议员满12年者可领取458370克朗全额养老金,相当于在任时工资的66%。
(五)如未获连任议员,可额外领取1个月工资,如卸任后暂无其他收入来源,可最多领取3个月工资。
(六)居住在距议会40公里以外选区的议员由议会免费提供其任期内在奥斯陆市区的公寓。
议会党团
挪议会党团一般每周三下午举行会议,讨论重要事务并互相通报各委员会情况。主要就相关议题协调并确定立场,以便议员在各自所属委员会内部会议上提出。党团内部决策一般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挪议员无个人秘书,有关工作由议员所属党派的党团秘书处负责。
议会每年向各党团提供1979551克朗基本活动经费,在此基础上,按议员人数增拨经费(每位议员为626809克朗)。5人以上的在野党议会党团可另获100%基本经费,3人至4人的在野党议会党团可另获50%经费。
办事机构
挪议会办事机构包括主席团秘书处、宪法办公室、后勤部、行政管理部、信息档案部和国际部等,共有约400名工作人员,设1名议会秘书长,全面主管行政事务。
对外交往
挪议会设有9个对外交往机构,分别负责北约欧洲理事会、西欧联盟、欧安组织、欧洲议会、欧洲自由联盟、各国议会联盟、北欧理事会和北极议会合作委员会的联络和交流。
2009年度,挪议会的预算总额为90246.95万挪威克朗(克朗与人民币基本等值),其中用于议员的为43821.2万,用于议会工作人员的为46425.75万。支出大项为议员和工作人员的补贴和工资以及日常行政支出(占总额的61.6%)。
参考资料
挪威议会.全国人大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07 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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