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是
公职人员违法犯罪后接受纪委和监察委的审查调查,是纪委和监察委的职能转变,体现了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
2018年4月1日23时,“贵州省委原常委、副省长
王晓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一经本网发布,立即引发舆论关注。这是监察法实施,国家监委组建并与
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后首次发布中管干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信息。
各级纪委监委在党委的统一决策、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履行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既是执纪机关又是执法机关,既履行党章规定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履行宪法、监察法规定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能够有效破解反腐败体制机制不畅、资源力量分散的困境,通过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预防职务犯罪机构和人员,使反腐败的工作力量更加集中、配置更加合理。与此同时,反腐败手段措施更加集中统一,纪委执纪审查实践中运用的手段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调查措施结合起来,使监察手段更加丰富、多元,为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首先,是主体发生变化,从“中央纪委监察部”变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根据中共中央《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将
监察部、
国家预防腐败局的职责,
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
国家监察委员会,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3月18日,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产生;3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表决通过,同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更名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3月23日,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北京揭牌,标志着国家、省、市、县四级监察委员会全部产生,监察体制改革由试点迈入全面深化新阶段。
其次,是职能发生变化,从原先单纯的执纪机关转变为执纪执法机关。新组建的
国家监察委员会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既是执纪机关又是执法机关,既履行党章规定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履行宪法、监察法规定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因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老虎”的调查内容不再局限于涉嫌严重违纪的问题,也对其涉嫌严重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审查调查;手段从原先的“组织审查”变为“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再次,是范围发生变化,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全覆盖。监委组建后,监察对象既包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也包括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改革前使用的“政纪处分”主要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范围过窄;而“政务处分”的使用对象比“政纪处分”更宽,不仅包括公务员,还包括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体现了权责对等、失责必纠的基本精神。
2018年12月,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与《
咬文嚼字》编辑部利用大数据搜索,联合发布2018年度十大反腐热词。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入选2018年度十大反腐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