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牢备考》四卷,是十九世纪末清
光绪年间刑部提牢主事赵舒翘搜集整理清建政以来有关监狱管理的条例、章程及重要狱务的处理方法等编纂而成的一部关于清朝监狱管理的重要著作。
其内容包容了狱政管理的三个基本方面:一是对监狱管理人员的管理,二是对囚犯的管理,三是监狱监管安全方面的管理。作者本人作为管理清朝中央南北两所监狱的最高长官,在搜集整理编纂历代监狱管理方面的规章的同时,还十分坦诚、深刻地阐述了个人从事监狱管理工作的体会,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清末的狱政管理已经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像我们今天在监狱管理中所实行的分类管理、规范化管理等,早在一百多年前清末监狱管理中就已初露端倪。通观全书,可以发现,当时监狱管理事无巨细,考虑周密,订规立矩,周全详备。
赵舒翘(1847~1901),字展如,号琴舫,晚年号慎斋。陕西长安(今
西安市)人。清穆宗同治九年(1870)科试一等补廪生,十二年(1873)中举,翌年又中进士,授刑部主事。1874年(同治十三年)进士,授刑部主事,迁员外郎。在刑部任职期间,颇能注意法律条文的审订,“其议服制及妇女离异诸条能傅古义,为时所诵。”曾奉旨办王树汶狱,获平反,河南巡抚李鹤年“以下谴谪有差”。于此可见其刚正之一斑。赵舒翘于1886年(光绪十二年)以郎中出任安徽凤阳知府,十六年(1890)升任浙江温处道道员(今丽水县和温州地区)。光绪二十七年正月初二(1901年2月20日) 西安绅民为赵请命,聚集者近万人。但
李鸿章电奏朝廷,声称如不按外国照会办理,将断难阻止瓦德西率军西进。清廷只得再改“斩立决”为赐令自尽。正月初三(2月21日) ,赵吞金及砒霜均未死,监刑人、陕西巡抚岑春煊再三催逼,赵的亲眷只好以绵纸遍糊其七窍,再灌酒而闷煞,反复数次始亡。遗稿由其友人王步瀛编成《慎斋文集》十卷、《慎斋别集》四卷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