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五经,又称为律法书、
摩西律法(Torat Moshe תּוֹרַת־מֹשֶׁה),是犹太教经典中最重要的部分。它是公元前6世纪以前的一部希伯来
法律汇编,并作为犹太国国家的
法律规范。犹太国被灭亡后,它仍以
习惯法的形式
自动调节犹太人的生活。犹太人相传它是由摩西接受上帝的启示而撰写,内容是古代的以色列人民间故事。
简介
摩西五经是
希伯来圣经最初的五部经典,
希伯来文称涛如阿תּוֹרָה,为教导、指示及
律法的意思。全经用
犹太人最古老的希伯来文写成。又称为律法书、
摩西律法(Torat Moshe תּוֹרַת־מֹשֶׁה)。是犹太教经典中最重要的部分。同时它也是公元前6世纪以前的一部希伯来
法律汇编,并作为犹太国国家的
法律规范。犹太国被灭亡后,它仍以
习惯法的形式
自动调节犹太人的生活。犹太人相传它是由摩西接受上帝的启示而撰写,内容是古代的以色列人民间故事。
但因为《
申命记》纪录到摩西死后之事,因此作者是否为摩西或者该
经卷是否经后人增改,仍有争议。有人认为五经最后一部分是
摩西临终吩咐
约书亚完成。
内容
《
创世记》(בראשית, Bereshit:“起初…”之意),描述关于上帝创造世界和
人类起源和遭遇的故事,旨在说明以色列民族的历史是在上帝的旨意下开展的,以色列人应该世代铭记上帝的恩惠,侍奉上帝。
《出埃及记》(שמות, Shemot:“名字”之意)、,描述了以色列人在
摩西的带领下逃出埃及的故事,其中著名的“摩西十诫”就出自此章。
《
利未记》(ויקרא, Vayyiqra:“他称为…”之意),称为“先知法典”或者“祭祀法典”,因为祭祀按照规定都应该出自于利未部落。
《
民数记》(במדבר, Bammidbar:“在沙漠…”之意),此卷中因多数提到户口调查和士兵登记而得名。
《
申命记》(דברים, Devarim:“经文”或“演讲”之意),申命意在“重申法律”,但有人怀疑此为“
托古改制”之作,实际是服务于宗教改革的。
五卷经书名字皆取
希伯来文经文第一个
希伯来文字为名。
主要思想
5.神的立约
相关研究
早期研究
犹太教与
早期基督教认为
摩西是
五经作者,而《
申命记》末章记载摩西死和埋葬的段落则系后人所撰。10~11世纪,西班牙犹太拉比以撒·雅苏斯指出《
创世记以色列伊本·以斯拉指出五经的一些段落不可能为摩西本人所写,其中那些称赞摩西的话,如“摩西为人极其谦和,胜过世上的众人”(《
民数记》12章)、“摩西在埃及地
法老臣仆和百姓的眼中看为极大”(《出埃及记》11章)以及五经中经常出现的
第三人称格式,如“摩西将
耶和华的命令都写上”(《出埃及记》24章)等,都说明作者不是摩西。16世纪宗教改革之后,有更多人否定
摩西是五经作者。马丁·路德的同事卡尔斯塔特对摩西是五经作者的传统看法表示怀疑。路德则认为五经中包括了晚于摩西时代的材料。18世纪阿斯特鲁发现《
创世记》中对神有“
耶和华”与“上帝”(神)两种称呼;他将不同称呼的段落互
作比较,发现两者之间常有重复和差异。据此断定摩西写《
创世记》时手头有两种文稿资料,一种资料称神为耶和华,另一种称神为上帝。以后德国人爱希豪恩将阿斯特鲁的考证方法,从《
创世记》推及全部五经,进而认为摩西并非五经作者,五经是由几种文稿底本组合而成。1833年法国人勒乌斯认为《
申命记》的资料出于公元前621年犹大王
约西亚修建圣殿之时,《
利未记》资料则出于巴比伦
被掳时期。此后五经的
底本学说逐渐系统化,其中较流行的是格拉夫-魏耳豪森的四底本学说。
四底本学说
四
底本学说认为五经主要由四种底本资料组合而成,其主要论据是五经各部分之间有许多重复与不一致之处。例如《
创世记》1章和2章中有两个不同的创世故事,两个故事记载上帝创造人和动、植物的先后顺序不同;创造者的名字不同,一称上帝,一称
耶和华上帝;创造的手段不同,一是创造者以命令创造,如“上帝说”如何如何,“事就这样成了”,一为耶和华亲手创造,如称耶和华用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将所造的人安置在
伊甸园里。其次,《
创世记》4章和5章中有两个类似的家谱,显为同一家谱但出自不同的底本资料,4章家谱的文字风格类似第二创世故事,5章的则类似第一创世故事。《
创世记》其他部分也有两种资料组合的痕迹,如6章和7章中关于挪亚带入方舟的动物,一处称各种动物各带进一公一母,另一处则称带进七公七母洁净的动物;37章中一处称约瑟被哥哥卖给以实玛利人,接着却称他被卖给米甸商人。此外,《
创世记》有同一事件重复记述的情况,如上帝两次应许亚伯拉罕老年得子,亚伯拉罕两次称妻为妹以保全自己。五经中的
律法部分也常有重复或差异,如关于买奴的条例有三次互有出入的规定(《
利未记》25章、《
申命记》15章和《
出埃及记》21章),可见五经中含有来自不同底本的三组律法。
四底本组合学说认为,从内容和资料结构角度来看,五经和《
约书亚记》可以构成一个合理完整的单元。进而推论出《
约书亚记①耶典(J)。为一纪事史,约于公元前850年写于
巴勒斯坦南部的
犹大国。内容包括上帝创造世界、始祖犯罪、洪水灭世,然后着重记述亚伯拉罕和诸族长的事迹、出埃及、旷野经历至
摩西离世前的历史。神的名称用
耶和华,故称耶典或J,即
Jehovah(耶和华)的起始字母。
②神典(E)。为另一种简要纪事史,约于公元前750年写于巴勒斯坦北部的
以色列国。自族长亚伯拉罕起首,内容类似耶典,常与耶典的资料相交织。神的名称用上帝,故称神典或E,即
希伯来文Elohim(上帝)的起始字母。
③申典(D)。公元前621年犹大王约西亚修建圣殿时发现的
律法书,约
成书于公元前650年。为《
申命记》的中心部分,故称申典或D,即Deuteronomy(《申命记》)的起始字母。
④祭典(P)。为五经编集的基础底本,从第一创世故事开始,贯穿《出埃及记》、《
利未记》、《
民数记》,除历史叙述的部分外,主要是关于祭司律法和祭礼仪文的规定。约编集于公元前500~前400年间,它代表祭司的观点,故称祭典或P,即Priest(祭司)的起始字母。
公元前722年
以色列国灭亡后,耶典和神典被综合编为“耶神典”(JE)。约在公元前 6世纪又被综合成为“耶神申典”(JED)到尼希米、
以斯拉时代,代表祭司观点的编者将祭典作为框架和耶神申典进行组合编集,约公元前 400年,JEDP四种文稿组合成五经。是为JEDP四底本说。
研究的深入
从阿斯特鲁、格拉夫-魏耳豪森,五经
底本学说仍在继续研讨与发展。近几十年来,对四种底本资料的分析研究更趋精细,如从J中分出J(SUB)1(/SUB)、J(SUB)2(/SUB),D中分出修订的D(SUB)S(/SUB)将P分为P(SUB)A(/SUB)、P(SUB)B(/SUB)等。这种研究称为“文学分析”。此外有以
衮克尔为代表的德国学者进行的体裁考证,从
比较宗教学角度研究
近东一带的
古代宗教,以其他民族类同的文学资料与圣经的材料作体裁比较,鉴定圣经材料的来源与背景。在欧洲也有学者着重研究五经底本资料之前的口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