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费用观是指直接从
收入和费用的角度来确认与
计量企业
收益,认为
收益是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结果,这种计量收益的方法又称为
收益表法。
资产负债观理论要求
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制定
基本会计准则以及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具体
会计准则时,要以资产负债观理论作为指导。具体而言,在制定
会计准则时,首先要定义并规范由该类交易或事项产生的相关
资产或
负债或其对相关
资产或负债造成影响的确认与
计量,然后再根据
资产和负债的变化确认与计量
收益。在该种理论的指导下,
会计准则重点和首要的问题就是规范资产和
负债的定义、确认、
计量与披露,收入和费用只是对前者所提供的
收益总额信息的明细说明。收入费用观理论则要求以收入费用观作为
会计准则制定的指导思想。具体而言,在制定
会计准则的过程中,首先要关注的是与某类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的直接
计量,然后再根据两者的比较来确认
收益。在该理论的指导下,
会计准则重点和首要的问题就是规范收入和
费用要素定义、确认、
计量与披露,然后再将其分摊计入到相应的资产和
负债中。因此资产和
负债要素只是收益确定的
副产品或过渡产物。
在收入费用观理论的指导下,企业对外提供的
财务报告中利润表处于核心的地位,而
资产负债表则作为利润表的补充报表。而利润表中的
收益信息都是基于
历史成本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
配比原则所产生的。从信息的效用角度来看,利润表中的
收益信息更主要的是提供有关企业在某一特定期间的经营业绩和
经营成果,反映的主要是
企业管理当局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且主要是基于本期的考虑。该信息有助于企业所有者客观、公正地评价
企业管理当局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因此,收入费用观理论体现的主要是
受托责任观的会计目标,其对
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也主要是以可靠性为主。在
资产负债观理论的指导下,企业的
财务报告体系以
资产负债表为核心,利润表只是作为资产负债表
收益总括信息的一个详细说明。在
资产负债表中,由于
资产和负债的定义采用的是未来利益观,资产和负债的价值量反映的是资产和负债对企业未来
经济利益的影响程度,是未来
现金流量的一种现值反映,是面向未来的。该信息有助于现在的和潜在的
股权投资者、债权投资者以及其他用户去评估企业未来
现金流量发生的
金额、产生的时间以及其
不确定性。 因此,
资产负债观理论体现的主要是决策有用性的会计目标,其对
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也主要是以相关性为主。
在
资产负债观理论下,
资产和
负债是
会计要素中最核心、最重要的两个要素。只要规范了
资产和
负债的定义,其他要素都可以通过资产和
负债的变化来定义。如我国基本准则首先定义了资产和
负债,认为“资产是预期会给企业带来
经济利益的资源”,“负债是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在此基础上,
所有者权益是“企业
资产扣除
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收入“只有在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
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在收入费用观下,
收益要素是优先考虑的要素。在六大
会计要素中,该理论要求首先定义收入与
费用要素,并在此基础上定义
利润要素。但
资产、负债和
所有者权益与收入、
费用要素没有明确的联系。
两种理论在
会计计量重心上存在差异。在
资产负债观理论下,
会计计量重心是资产的
计量。
资产是最为基本的
会计要素,其他各要素的
计量都从属于资产的计量。
资产计量强调资产的未来价值观,而不是其历史成本观。具体而言,
资产强调其未来的服务潜能,或在未来能够给企业带来
经济利益流入的能力。但在收入费用观理论下,
会计计量的重心是
收益确定。
资产也需要计价,其
计量要么是为了计量已实现的收入所对应的存在形态的
价值量,要么是为了计量已发生的支出中有多少应作为费用,还剩多少应作为资产。可见在收入费用观理论下
资产计价的目的主要为
收益的确定服务,其
计量主要是面向过去。
两种理论在
会计计量属性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在
资产负债观理论下,资产的未来价值观必然要求资产的
计量面向未来,从而打破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一统天下的局面,引入
现行市价、
现行成本、
公允价值以及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多种
计量属性。但在收入费用观理论下,
收益计量的核心地位使得
资产的计量完全服务于收益的确定,服务于对企业过去的经营成果和经营业绩的总结,由此必然会以
历史成本作为其主要计量属性。
两种理论在未实现损益的处理方面存在差异。在收入费用观下,
收益的确定首先是直接确认已实现的每笔收入和费用,然后再根据
配比原则确定收益。而在
资产负债观下,企业的收益是当期
净资产的净增加额(不包括投资者新增的投入或分配给
投资者所引起的净资产的变化);收益的确定不需要考虑是否实现,也不需要考虑交易因素与非交易因素,只要企业的净资产确实增加了,就应作为收益的内容之一予以确认并加以
计量。这样,传统的历史成本模式下受
实现原则所限制而不能确认的很多未实现损益项目,如由于
物价变动而导致的企业资产所产生的持有
收益等,在
资产负债观下就可以确认成为收益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收入费用观下,
收益信息是会计对外提供的核心内容,利润表在整个财务报表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收入费用观以会计期间假设为基础,根据企业
经济业务中收入与费用的变动来
计量利润,不仅操作性强,而且还可提供各种性质的
收益明细资料。但在强调配比和实现原则下,那些不符合
配比原则和实现原则而对
企业收入或费用产生影响的项目,通过采用递延、应计、
摊销和分配等
会计程序,作为跨期项目暂记到
资产负债表中,待到以后
会计期间再逐步转入到相应的利润表中;从而造成资产负债表中出现了一些本质上是费用、
收益或损失的项目却被当作资产、负债和
所有者权益项目加以列示。这样,
资产负债表成为利润表的过渡性报表,其相关性大打折扣。在资产负债观下,资产和负债的信息是会计对外提供的核心内容,
资产负债表在整个
财务报表中处于主导地位。由于所有的
资产和
负债项目都严格遵守了资产和负债的再确认与再
计量原则,
资产负债表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在某一时刻基于未来视角的
财务状况。但由于
资产负债观下
收益的确定主要是对期初和期末资产和
负债的
计量,其收益信息只能是一个总括的内容,无法提供收益的明细信息,减弱了收益信息对使用者的有用性。也正是基于此,在资产负债观下,企业需要增加报告全面收益的
会计信息,扩展现行的利润表,形成对
资产负债表收益总括信息的补充与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