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盐
宋代王安石诗作
《收盐》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所创作的一首七言古诗。此诗描写了沿海居民的痛苦,指出了“收盐”政策的弊害,强调“一民之生重天下,君子忍与争秋毫?”表现出青年王安石敢于抨击弊政、要求改革的无畏精神。此诗直陈其事,以意行之,一气贯注,描写和议论紧密结合,也表现出王安石早期诗作的特点。
作品原文
收盐
州家飞符来比栉1,海中收盐今复密。
穷囚破屋正嗟郗2,吏兵操舟去复出。
海中诸岛古不毛3,岛夷为生今独劳4。
不煎海水饿死耳,谁肯坐守无亡逃5。
尔来贼盗往往有,劫杀贾客沈其艘6。
一民之生重天下,君子忍与争秋毫7。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1.州家:州府。飞符:紧急文告。比栉(zhì):梳篦的齿,形容很密。
2.嗟唏:哀叹。
3.不毛:不长草木、庄稼。
4.岛夷:海岛上的盐民。夷,古代称东南沿海的少数民族为夷,这里指沿海的居民。独劳:特别劳苦困顿。
5.亡逃:逃离海岛,被迫为盗。
6.艘: 船。
7.秋毫:秋天的兽毛,比喻极细微的东西。
白话译文
州官催促收盐、捉拿煮私盐者的文告一个接一个飞来,到海上缉拿盐民的差役如今更加频繁了。
官兵驾着小船在海上频繁巡逻,贫苦的盐民像囚犯一样被困在破屋里哀叹。
海中那些小岛自古以来不长草木、五谷,盐民的生活已经够苦了,如今又被官府禁止煮私盐,他们的生活就更加穷困。
盐民不煮海盐卖就要饿死,有谁肯坐守在那里而不去逃亡呢?
近来“盗贼”经常出现,劫杀商人,沉毁船只。
一个人的生命比天下还要重要。既然这样,君子怎么忍心来与盐民争夺这细微的利益呢。
创作背景
王安石曾于宋仁宗庆历七年(1047年)至宋仁宗皇祐二年间(1050年)任鄞县(今浙江宁波)知县。他到任后,周游乡里,深入社会,了解民生疾苦。在掌握了州郡及官僚压榨沿海盐民的情况后,于宋仁宗庆历八年(1048年)作了《上运使孙司谏书》。书中直言进谏,建议官府不要禁止海边百姓制盐贩盐,以免官逼民反。《收盐》这首诗大约写于同时。
作品鉴赏
文学赏析
此诗十二句,用两韵,因而也可分两层来理解。前四句写官家颁令收盐的暴政景况。官府督责严苛,官兵缉拿紧张,致使盐民形同囚犯,躲避于破屋之中,长吁短叹,忍受饥饿。等到官兵离去,他们才敢出来。寥寥数语,一针见血,揭露出海旁百姓生计遭受官商勾结破坏的客观事实。
后八句改写百姓因穷而逃、因穷而反的现状。本来就是不毛之地,难以谋生。而官府竟然对赖以谋生的盐民施以苛政,则导致遁逃反叛乃是必然之事。作者虽然沿用“盗贼”一词,但指斥的对象却是“州家”与“君子”,态度极其鲜明。
《收盐》一诗,直接反映社会政治问题,正言官逼乃民反之源,可谓慷慨陈词,为民请命。全篇以直叙为主,间以议论,篇末更见宏旨,而语言质朴无华。
名家点评
山西大学山西大学学报副编审魏晓虹《王安石集 名家选集卷》:这首诗直陈其事,发表议论,语言质朴无华。
作者简介
王安石(1021—1086年),字介甫,晚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庆历二年(1042年)进士。嘉祐三年(1058年)上万言书,提出变法主张。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推行新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次年复任宰相;熙宁九年(1076年)再次罢相,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半山园,封舒国公,不久改封荆,世称荆公。卒谥文。执政期间,曾与其子王雱吕惠卿等注释《诗经》《尚书》《周官》,时称《三经新义》。其文雄健峭拔,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歌遒劲清新。所著《字说》《钟山一日录》等,多已散佚。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0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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