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王朝亦沿袭“教书”之称,在《
经国大典注解》中解释:“教,上所施,下所效也。天子曰诏,诸侯曰教”。同时规定
王世子代理听政时的命令书称为“令书”,与王命有同等效力。
大韩帝国时期,改称诏书。
下达教书的情况非常多样。例如,即位教书、求言教书、功臣录勋教书、配享教书、文庙从祀教书、颁赦教书。除此之外,还有赐与、劝农、使命训谕、封爵、册封、嘉礼、纳征、褒奖等教书。教书通常是由文臣制进,经过国王阅览或听闻而下达。
教书格式的开头是“教具衔姓名(或某某人等)书,王若曰”,结尾是“故兹教示,想宜知悉”,落款是年号(中国年号)纪年及月、日,求言教书的结尾一般是“咨尔政府,体予至意,布教中外,咸使闻知”或“咨尔臣僚,体予至怀”。在年号上盖着“施命之宝”的印章。
绝大多数教书原件现已失传,其内容一般都是通过《
朝鲜王朝实录》、《
承政院日记》等资料转载的。现存的教书原件多数是作为家族荣誉而保存的功臣教书、使命训谕教书,如1401年颁给马天牧的“佐命功臣教书”、1604年颁给
柳成龙的“扈圣功臣教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