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的教研室
中国、苏联等国高等学校内按专业、专门组(化)或课程(一门或几门)设置的基本教学、科学研究单位。由有关教师、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及资料管理人员等组成。一般隶属于系,亦有直属学校者。
设主任 1 人,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主任。
职能:在主任的领导和组织下,执行教学计划、编选教材、拟定教学大纲、编制教学日历、研究和改进教学工作,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开展学术活动,以及进行教师进修、研究生培养、实验室与资料室建设等工作。室下可设教学组、科研组、实验室、资料室等。在苏联,其组成人员包括研究生,并可在企业或组织中设分支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高等学校设教学研究指导组(简称教研组),为教学基本组织。后改设教研室。20 世纪 80 年代后期在某些学校撤销,改设其他形式的教学、科学研究基本单位。
教育机构教研室
教育行政机构的教研室
中国各级教育行政机构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教学理论研究、管理和指导教学工作的业务部门。
任务和作用:与师训机构通力合作,通过各种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使教育行政部门按教学规律领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研究中小学教学理论,指导教学实践,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