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优先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
战略决策。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
教育公平。”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对于“教育优先发展”作了明确的表述:(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3)提高
高等教育质量。(4)加大教育投入。(5)发展
现代远程教育。(6)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7)建设学习型社会。强调
全民教育,终身教育,强国富民教育。现代世界的竞争,主要是现代科技的竞争。确定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刻反映了中国
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充分体现了中国
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体现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教育优先发展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