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瞳
验光的实质是放松由于眼肌长时间的过度紧张而产生的
疲劳,从而得到眼睛真正的屈光状态。散瞳验光是应用药物使眼睛的
睫状肌完全麻痹,失去调节作用的情况下进行验光。
条件
首先
16岁以下,初次配镜的儿童必须散瞳后
验光配镜。因为他们很可能存在
假性近视,(即由于长时间近距离学习造成的眼肌紧张,但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后可以恢复到正常状态。)如果散瞳后验光,则会使度数更加准确。
其次
患有远视的儿童在配镜前也要散瞳后
验光配镜。因为患有远视的儿童都存在着隐性远视,并且有相当一部分还存在弱视和斜视的问题。不经过散瞳检查直接验光配镜,很难了解其真正的远视度数,就可能把度数配少了,这样一来就不足以矫正弱视和斜视了。
散瞳验光影响
散瞳对儿童来说有时间上的影响。一般来说慢速散瞳需要的时间要长一些(21天左右),但效果也要好一些。它是经“托品”眼后采取“影法”定最后的度数。这种方法比较适合于年龄偏小的儿童和患有远视及弱视的孩子。快速散瞳则很迅速(1天左右)。这种方法则适合于一般的儿童。它不会影响您孩子正常的学习,只要您抽出两天时间就可以了。儿童散瞳后会感到怕光、视近物不清等症状,这时您不要担心。这些症状是正常的,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后就会没问题了。
散瞳的目的是解除眼睛疲劳,让紧张调节的肌肉放松,这样验出的屈光度才更准确。散瞳本身不会对患者造成不良影响。但散瞳后可有暂时性怕光及视近物模糊现象(看远没有影响,仍然可以正常生活),恢复正常的时间视不同的散瞳药而不一,托品卡胺一般4---6小时恢复正常,后马托品需3天,阿托品散瞳后历时2—3周左右即可自行恢复,对眼睛没有害处。散瞳后可使眼处于休息状态,还可据此用来防治
近视眼。但应注意在强光下进行遮挡,减少紫外线的摄入。
优点
青少年
近视眼主要是因长时间、近距离,不当用眼所造成。尤其在看书、写字时喜欢将眼睛放的很近,眼球的调节作用就加强,久而久之,引起眼睛胀痛,视力减退,即所谓的调节痉紊,如果在
验光时不散大瞳孔,
睫状肌的调节作用可使晶状体变凸,屈光力增加,导致近视度数加深。验光度数的误差就会很大。因此,青少年患近视眼,在配镜的时候散瞳验光就很必要。优 点是:避免青少年
睫状肌调节过强,或松解调节痉紊,使主观
验光变为客观验光,验光的度数更加精确,避免了由于
调节痉挛而产生的
假性近视,同时对假性近视也起到了治疗作用。对年龄小的孩子因验光不能很好配合,散大瞳孔后可掌握一个可靠的客观指标,使验光所得的近视度数更加准确。部分孩子眼底及
屈光间质检查均正常,而视力较差,需要用验光的手段来排除有无
屈光不正的问题。对比较复杂的屈光不正,如度数高的远、近视
散光、混合散光、
高度近视、高度散光等更需要散瞳验光。对小瞳孔验光后视力矫正不好或屈光间质有混浊的病人应该进行散瞳验光。
青少年视力减退或视力不稳定,怀疑有无假性近视时,应当散瞳孔
验光,加以排除,一旦散瞳,调节作用消失,假性近视就恢复了,所以青少年的近视验光配镜一定要扩瞳后验光。
散瞳验光方法
其实散瞳很简单,只要带着孩子到专业的眼科医生那里一切就都解决了。医生会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方法。
散瞳方法:
快速散瞳之一(可联合云雾法):
药物:欧夫米散瞳剂(托吡咔咹)
方法:每隔5分钟1次,每次1滴点双眼,4次后,隔半小时,
验光,第二天(瞳 孔回缩)配镜。
快速散瞳之二:
药物:欧夫米散瞳剂(托吡咔咹)或双星明点眼液。
方法:每晚睡前15分钟,每次1滴点双眼,1周后验光配镜。
快速散瞳之三(假期可用):
药物:欧夫米散瞳剂(托吡咔咹)或双星明点眼液。
方法:每日4次,每次1滴,点双眼,用药5天,隔1天,
验光配镜。
以上三种方法主要针对18岁以下初次配镜的近视患者。
阿托品散瞳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剂量及用法]:1%
阿托品眼膏,每日早晚各一次,适量涂双眼,连用五天,第六天不点眼,第七天到医院复诊检影验光。
[使用方法]:患者取卧位,用棉棒取米粒大小1%阿托品眼膏,轻轻扒开患者下眼睑,眼球向上看,将眼膏涂于眼内,压迫内眼角,5-10分钟后患者可睁开双眼。
注意事项
适合的情况
(1)12岁以下的小孩,由于调节作用很强,如果不散瞳,
验光度数的误差会很大。
(2)某些诊断性验光,眼底及
屈光间质检查均正常,而视力较差,需要用验光的手段来排除有无屈光不正的问题时,需散瞳验光。
(3)12~40岁的屈光不正病人,原则上第一次都要散瞳验光,第二次换镜时,如屈光度数改变不大,
散光也不明显时,可根据原镜的度数进行小瞳孔验光后加减。
(4)对比较复杂的屈光不正,如度数比较大的远、近视散光,混合散光,
高度近视,高度散光等,需进行散瞳验光。
(5)对小瞳孔验光后视力矫正不好或有屈光间质混浊的病人(如玻璃体轻度混浊),应进行散瞳验光。
(6)
高度远视眼,
调节力也比较强,最好也散瞳
验光。
(7)青少年视力减退或视力不稳定(测视力时一会儿清楚,一会儿不清楚),怀疑为
假性近视时,应当散瞳验光,加以排除。一旦散瞳,调节作用消失,假性近视也就恢复了。
不适合的情况
(1)怀疑为
青光眼病人,检查发现前房浅、眼压偏高或在正常值的高限。应当详细询问病史,明确后再行验光。
(2)青光眼病人禁忌应用散瞳验光,否则会导致眼压升高。
(3)40岁以上的人由于睫状肌
调节力减弱,一般不再散瞳
验光。
(4)严重的晶状体、
玻璃体混浊,
角膜白斑,由于检影困难,散瞳验光也就没有意义了。
(5)严重的瞳孔后粘连或前粘连,应用散瞳药后瞳孔也不能正常散大,也没有必要散瞳验光。
散瞳验光后注意
(1)涂到眼外皮肤上的眼膏要擦试干净。
(2)由于阿托品可使瞳孔散大,患者自觉畏光、视近困难均属正常现象。
(3)散瞳期间应避免强光刺激,尤其避免强的太阳光刺激,户外应戴遮沿帽或太阳镜。
(4)散瞳期间由于视近模糊,对小儿要注意看护以免碰伤。
(5)由于散瞳是为了放松睫状肌的调节,故散瞳期间不要近距离用眼,例如看书、看电视及使用电脑。
(6)极少数患儿散瞳后如出现明显的颜面潮红、口渴、发热、头痛、恶心、呕吐、便秘、幻视、痉挛、兴奋、
眼睑水肿等症状考虑为阿托品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或咨询眼科医生。
(7)散瞳停药后,大约三周瞳孔才能恢复正常,但因个体差异,瞳孔恢复时间也会有所不同,均属正常。
复验检查
散瞳
验光无疑是最准确、可靠的验光方法,验出的结果客观地反映了眼的静止屈光状态,虽然如此,只凭此结果就写出眼镜的处方,决定所需配戴眼镜的屈光度数,尚嫌不足。
通常,散瞳验光之后,还要进行一次散瞳-
睫状肌麻痹剂作用消失后的检查,将散瞳验光时验出的屈光度的镜片戴在试镜架上,检查视力矫正的实际效果,并观察戴镜后有无头晕、恶心、地面高低不平、行走不稳、视物不清或视物变形、倾斜等不适,需要反复核查,镜片的屈光度和
散光轴稍作加减,直至达到最佳视力矫正效果,尤其对屈光度较大的初次配镜者和双眼屈光度相差大者,必须对散瞳验光结果作一些必要的修改调整,然后,戴上临时眼镜,近视者向远处视物,远视者阅读书报,若戴 镜20-30分钟后无视物倾斜和变形、头晕、眼胀或行走高低不稳等不适症状,才能最后决定需要配戴的眼镜的屈光度,据此开出需配眼镜屈光度数的处方。这种检查称之为复验,相当于一次不滴用药物的主观
验光检查。通过复验,将客观的散瞳验光结果与主观的后检查结果有机地结合起来,最大程度地保证了眼镜验配高质量。
虽然,只求快速电脑验光、立等可取,难以做到验光的准确,正所谓欲速则不达,除非是接近或已过40岁的单纯性近视者,或原先所戴的合适的眼镜丢失、破损而需按原度数重配者。调节力强的青少年验光还是不要怕麻烦,采用散瞳验光,其准确可靠性是主观验光法所不可比拟的。
复查时间
散瞳
验光以后到复验间隔时间的长短取决于所用的散瞳、睫状肌麻痹剂作用持续时间的长短。滴用阿托品者,其麻痹睫状肌的作用可持续长达2周,因此,一般于散瞳验光后3周才进行复验检查;
后马托品的麻痹作用持续2-3天,故于散瞳验光后1
周复验;
托品酰胺的麻痹作用弱而短暂,大多于8小时后即消失,因此,可于验光后3天进行复验检查。
复查内容
(1)首先查视力看能不能达到1.0,然后调透镜度数,原则上由于
睫状肌麻痹的失效,则由于调节的存在,晶状体会增加屈光度,因此患者有可能看不到1.0,可是适当的增加-25到-50度,即就是近视增加25度,远视减少25-50度 ,但原则是宁可欠矫,也不要过矫。
(3)最后双眼平衡。
(4)开眼镜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