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
唐朝行政区划名
新昌县,唐朝行政区划名,公元716年(唐玄宗开元四年),在原新平县范围内置新昌县,县治设在昌江与其支流东河交汇处的南城里。
建制沿革
公元740年(开元二十八年),析东南游金乡与休宁县西南合置婺源县。
公元742年(天宝元年),更名为浮梁县,为上县。
县名来源
《唐书,地理志》 曰:“本新平也。”
《郡县释名》曰:“以溪水时泛,民多伐木为梁也”。浮梁县属鄱阳郡
参考资料
历史文化.浮梁县人民政府.
景德镇市情.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3 15:39
目录
概述
建制沿革
县名来源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