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
唐朝行政区划名
新昌县,唐朝行政区划名,公元716年(唐玄宗开元四年),在原新平县范围内置新昌县,县治设在昌江与其支流东河交汇处的南城里。
建制沿革
公元740年(
开元
二十八年),析东南游金乡与休宁县西南合置婺源县。
公元742年(
天宝
元年),更名为浮梁县,为上县。
县名来源
《唐书,地理志》 曰:“本新平也。”
《郡县释名》曰:“以溪水时泛,民多伐木为梁也”。浮梁县属
鄱阳郡
。
参考资料
历史文化
.浮梁县人民政府.
景德镇市情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3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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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建制沿革
县名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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