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权是指新闻主体享有通过新闻媒介刊播采访事实材料的
权利。
新闻报道是传媒活动的核心,是关于信息的传播
活动,作为“拟态公众”的
媒体在实现人们“知的权利”时,享有新闻报道权。新闻报道权的本质是
权利。是一种宪法权利和政治权力,是人民权利的实现,从法理上讲
报道权不是记者的专有权利,记者作为“拟态公众”代表人民在行动如果不代表人民利益便失去了合法性。新闻报道权是公民权利的延伸,也是公民政治权利的组成部分。新闻报道权不但扩大了公民的
民事权利,而且实现了公民政治权利、社会权利和民事权利的
有效沟通。公民可以借助于新闻媒体表达自己的
意见,主张自己的民事权利;公民也可以借助于新闻媒体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争取舆论的支持;公民还可以通过新闻报道凝聚共识,缔造和谐社会新闻报道权是指新闻媒体和记者享有的自由地搜集
新闻信息并将其报道出来的权利,又可具体分为两项:
其二
舆论监督权,
舆论监督权是新闻媒体拥有运用
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
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