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论》,北宋
李觏撰。 李觏(1009-1059),字泰伯,建昌军南城县(今属江西省)人。官太学助教、直讲,创办
盱江书院,学者称盱江先生。《易论》大概为李觏在二十七岁之后的十年中撰著而成的,他宣称是书“援辅嗣(王弼)之注以解义,盖急乎天下国家之用”。
李觏主张“圣人作《易》,本以教人”,其作《易论》排斥佛、老之学,否定卜筮之书,坚持以义理解《易》,批评象数易学,旨在“急乎天下国家之用”和“修人事而明王道”,着重阐明了国家人事之道的经世致用之学。他认为五行万物由阴阳二气会合而生,并用阴阳二气来解释八卦之义。
《易论》未入《
四库全书》
经部,随《盱江集》收入集部。李觏之学以实用为主,重视经世,强调事功,在宋代学术中开创了一条功利主义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