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混凝土与装饰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是建筑主体材料。材料通常包括承重、非承重两种类型,按宽度分为190、90两个规格。
产品说明
本类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当砌块用做建筑主体材料时,其
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GB6566-200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规定。当建筑主体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
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IRa≤1.0和Ir≤1.0时,其产销与使用范围不受限制。对空心率大于25%的建筑主体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
镭-226、
钍-232、
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IRa≤1.0和Ir≤1.3时,其产销与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分类
普通小砌块与装饰砌块,通常包括承重、非承重两种类型。
规格
1.2.1 普通小砌块与装饰砌块具有相同的规格系列。常用的规格系列按宽度分为190、90两个系列,每个系列按高度分为二组,见表1.2-1。
表1.2-1 普通小砌块与装饰砌块基本规格 (mm)
1.2.2 为了提高砌块的抗剪、抗渗能力及施工质量,在以上基本规格的基础上,砌块又按顶面形式和使用功能要求确定一端有槽口,两端有槽口。并按组砌要求,设有配套规格,如芯柱块、配筋带块等。
1.2.3 普通小砌块与装饰砌块的最小构造尺寸应符合表1.2-2的规定。
表1.2-2 普通小砌块与装饰砌块的构造尺寸最小限值 (mm)
1.3等级
1.3.1 普通小砌块的强度等级:MU20、MU15、MU10、MU7.5、MU5。
1.3.2 装饰砌块的强度等级:MU20、MU15、MU10。
1.4 执行标准
GB 6566-2001 《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1.5外观要求
砌块的长、宽、高的允许偏差≤±2mm。外观质量达到一等品要求。
1.6主要技术性能
1.6.1 干燥收缩值不应大于0.065mm/m。
1.6.2 相对含水率是控制砌块收缩变形的重要指标,应符合表1.6-1的规定。
表1.6-1 相对含水率(%)
1.6.3 抗渗性:用于清水墙的砌块及装饰砌块,其抗渗性应满足表1.6-2的规定。
表1.6-2 抗渗性 (mm)
1.6.4 抗冻性:应符合表1.6-3的规定
表1.6-3 抗冻性
注:非采暖地区指最冷月份平均气温高于-5℃地区;
采暖地区指最冷月份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地区。
1.6.5 防火性能
(1)墙体耐火极限应按表1.6-4采用。
表1.6-4 墙体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2)对防火要求高的砌块建筑或其局部,宜采用提高墙体耐火极限的混凝土或松散材料灌实孔洞的方法,或采取其他附加防火措施。
(3)当190厚小砌块墙体双面抹混合砂浆各20mm厚时,其耐火极限可提高到2.5h,可做为耐火等级二级的建筑物的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的墙。
(4)如果在190mm厚小砌块墙体孔洞内填砂石、页岩粒或矿渣时,其耐火极限可大于4.0h,可做为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建筑物的防火墙。
1.6.6 隔声性能
对190厚单排孔小砌块墙体双面粉刷(各20厚)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应按43~47dB采用(具体详见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2J102-2《
框架结构填充小型空心砌块墙体建筑构造》)。对隔声要求较高的小砌块建筑,可采用下列措施提高其隔声性能:
(1)孔洞内填充矿渣棉、膨胀珍珠岩、膨胀蛀石等松散材料,其空气计权隔声量可提高到50dB以上。
(2)在小砌块墙体的一面或双面采用纸面石膏板或其他板材做带有空气隔层的复合墙体构造。
1.6.7 热工性能
(1)小砌块砌体的热工性能用热阻(Rb)和热惰性指标(Db)按表1.6-5采用。
表1.6-5 热阻(Rb)和热惰性指标(Db)计算值
注:当小砌块的孔型和厚度与表1.6-5不同时,其Rb和Db值应按GB50176-9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附录一中的计算方法确定。
(2)小砌块孔洞中内填、内插不同类型轻质保温材料时,砌体的热工性能指标见表1.6-6。本措施虽可改善小砌块砌体热工性能,但混凝土肋壁传热较大,砌体热阻值增加有限,且其热惰性指标也无法满足《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故不提倡。
表1.6-6 小砌块墙体主体部位的热工性能
(3)在采用混凝土空心砌块的条件下,采用双排孔或多排孔的办法,对保温性能的提高幅度不大,不能从根本解决建筑的保温、隔热。小砌块建筑外墙可采用外保温,内保温或带有空气间层和不带空气间层的夹心复合保温技术,或(和)采用外反射、
外遮阳、外通风和外蒸发等外隔热措施。
1.7选用要点
1.7.1 普通小砌块墙体与装饰砌块墙体的设计与施工,应遵守GB5003-200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和JGJ/T14-2004《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的规定。
1.7.2 建筑构造参考国家建筑标准图集05J102-1《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建筑构造》。
1.7.3 砌块建筑的平面及竖向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平面设计宜以2M为基本模数,特殊情况下可采用1M;竖向设计及墙的分段净长度应以1M为模数。
(2)平面及立面应做墙体排块设计,设计预留的孔洞、管线槽口以及门窗、设备等固定点和固定件,均应在墙体排块图上详细标注;宜采用主规格砌块,减少辅助规格砌块的数量及种类。
1.7.4 从建筑节能要求,建筑物体型系数不宜大于0.3。
1.7.5 小砌块墙体材料选用
(1)五层及五层以上房屋的墙,以及受振动或层高大于6m的墙、柱所用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a.混凝土砌块采用MU7.5。
b.砂浆采用M5。
c.对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大于50年的房屋,墙、柱所用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应至少提高一级。
(2)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潮湿房间的墙,所用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应符合表1.7-1的要求。
表1.7-1 最低强度等级
注:1 在冻胀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砌体的混凝土砌块的孔洞,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的混凝土灌实。
2 对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使用年限大于50年的房屋,表中材料强度等级应至少提高一级。
1.7.6 为防止砌块墙体开裂,墙体宜设控制缝。
1.7.7 在住宅建筑的门厅和楼梯间内,应安排好竖向水、电管线用的管道井,以及各种表盒的位置。下水管道的主管、支管或立管、横管均宜明管安装。管径较小的管线可埋于墙体内。电线管应在墙体内上下贯通的砌块孔洞中设置,不得在墙体内水平设置。
1.7.8 砌块建筑宜优先采用无
钢筋混凝土基层的有檩挂瓦坡屋面,以防止或减轻房屋顶层墙体开裂;若采用钢筋混凝土平屋面,则应在屋面上设置保温隔热层。屋面宜设计为倒置式屋面。
1.7.9 小砌块外墙面使用中高档
弹性涂料,有利于外墙面防渗;当使用陶瓷面砖做外饰面时,应选用专用的粘贴和嵌缝材料,避免外墙渗水;墙面底层抹灰应采用掺防水剂的
水泥砂浆,再做水泥砂浆找平层外贴饰面砖。厨、卫等较潮湿房间的墙体第一皮小砌块孔洞应采用C20混凝土填实。
1.7.10 建筑装饰
(1)清水墙体的外露墙面,除端头、转角等部位外,宜全部由主砌块(390×190×190或390×190×90mm)条面组成。
(2)灰缝应厚度均匀,颜色一致。宜采用
建筑砂浆本色,如需变更应采用涂料描缝的方法,不宜剔缝另勾。
(3)宜利用不同饰面、颜色、纹理质感、规格尺寸的砌块,组成有装饰图案的砌块墙体,但砌块应上下皮砌筑且错缝搭砌,搭接长度不宜小于200mm,个别部位不应小于9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