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语法原则是一组广义的限制性条件,其中之一就是格条件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名词短语必须要有格,而且通过动词或介词才能标明格的宾语位置,或通过助词标明格的主语位置。这一格条件理论很好地解释了名词短语为什么只出现在主语和宾语的位置;当名词短语要移位时,也必须遵循格条件原则,只能向格限制的位置移动。所以,在将句子从
主动语态转换成
被动语态时,移动α规则只能将名词短语移至格限制位置。
理论简介
20世纪80年代初,
乔姆斯基和其他一些语言学家提出了普遍语法理论,也称为原则与参数理论。他们认为,
普遍语法是人类所特有的语言知识体系,存在于正常人的大脑中。根据这一原则和参数体系,普遍语法包括一套普遍原则,利用这些原则,可以不断合成短语,同时也可限制格条件原则过于强大;普遍语法还含有一系列参数,这些参数可以帮助和指导普遍原则更好地操作。
普遍语法原则
在格的搭配上,还要遵循另一个普遍语法原则—毗邻条条件原则,即格的施者和受者必须相互毗邻,这一原则也解释了在英语中为什么动词和其
直接宾语之间不能有其它的短语类插入。例如:
A: He wrote the article quickly.
B: * He wrote quickly the article.
A John read the linguistics book quickly.
B * John read quickly the linguistics book.
上面的例子说明了,标准的英语句子必须要遵照毗邻条件。但要注意,毗邻条件原则并不是在任何一种语言中都起重要作用,这就牵涉到了普遍语法的参数。
普遍语法参数
普遍语法参数是一组设置在普遍语法广义原则上的句法选项,使得语言呈现出多样性。
例如毗邻参数中涉及到的严毗邻和松毗邻就可以部分地体现不同语言的内在特征。根据毗邻参数,英语是一种严毗邻的语言,动词和其它
直接宾语之间不能有其它短语插入;而法语却是一种松毗邻的语言,动词和直接宾语之间可以插入其它成分。
再如方位参数,它涉及到词项的顺序。在英语动词词组类中,词项顺序是VP V NP;而在日语中,词项顺序与英语恰好相反,是VP NP V。所以,方位参数也是区别不同语言内在特征的方法之一。
普遍语法参数的设置及操作使人类语言呈现多样化的系统,揭示不同语言间的共性特征,同时普遍语法参数理论可以为各民族语言之间的差异现象提供满意的解释。
普遍语法质疑
有一些学者对
普遍语法提出
质疑。例如“普遍语法”的挑战者、语言学家和人类学家埃弗雷特在亚马逊地区迈茨河沿岸的一个叫皮拉罕(Pirahã)的印地安部落断断续续生活和研究了30年。他发现皮拉罕人的语言中没有“递归性”,如他们的句子里没有“爸爸说妈妈说你叔叔说他要带你去公园”这样可以套从句的句子。
2002年
乔姆斯基等人在《
科学》杂志发表了一篇论文中说,
递归性是人类语言唯一至关重要的特性。2005年埃弗雷特在《文化人类学》杂志发表了一篇论文,对乔姆斯基等人的观点提出了质疑。双方掀起了一场语言学界的大争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场争论一直持续。不过,争辩双方的观点有待
经验科学结果的检验,比较性、实证性的研究成果将决定他们的胜负。如果埃弗雷特的发现得以
证实,乔姆斯基的
普遍语法将受到重大挑战。由于递归性是普遍语法的两大核心内容之一,
证伪递归性几乎等于证伪普遍语法。埃弗雷特认为是文化而不是遗传决定语言。他只是否定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中的“唯
递归性假设”。
皮拉罕语的特性在其他语言中也有发现。
语言学家、数学家
周海中指出,普遍语法一直以来都是备受争议的热门话题。人类的语言能力究竟是天生的,还是后天习得的;语言的演化是人类
基因作用的结果,还是历史文化影响的结果。这些问题还没有让人特别信服的答案。因此,对
普遍语法的探究和论争仍将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