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盐业公司(暨
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景德镇公司)是省盐业集团全资子公司,负责本区域的食盐加碘、供应和运销任务。
景德镇市盐务局是市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处级建制,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接受
江西省盐务局垂直领导。局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景德镇盐业
景德镇盐业公司下辖乐平(包括德兴市)、鄱阳、婺源、三个县(市)分公司;景德镇盐务局下辖乐平、鄱阳、婺源、德兴、浮梁五个县(市)级局。
景德镇盐业公司作为本辖销地区的食盐专营主体,始终把销售合格碘盐,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消除
碘缺乏病作为自己的第一要务。景德镇盐务局是本辖销区的盐政管理执法主体,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盐务局的领导下,按照《
食盐专营办法》和《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
2010年,景德镇盐业公司的主要经济指标取得了骄人的业绩,达历年之最,利润完成384万,同比增加112万,完成年计划242.23%;小包装盐完成13180吨,同比增加541吨,完成年计划107.25%,全区销区的人均销量达4.48公斤。在
快速消费品销售上,后五个月销售收入超过百万,利润18万余元。
资质荣誉
2000年获得
江西省人民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颁发的“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先进集体”;
2001年-2003年荣获江西省盐业总公司先进单位;2002年被评为景德镇第二届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
2004年9月被国家发改委盐管办授予全国食盐市场管理先进单位;
2005年被省盐业集团公司评为先进单位;
2006年被省盐务局评为盐政管理先进单位;
2007年被省盐业集团公司评为食盐配送先进单位;
2008年被景德镇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08年被省盐务局评为盐政管理先进单位、被省集团公司评为销售先进单位;
荣获2009年度江西盐业系统内财务信息管理工作评比一等奖,2009年度江西盐业系统内综合考评A级单位、被
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评为2009年度先进单位;
2010年度江西盐业系统内综合考评A级单位、被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评为2010年度先进单位;
连续十一届保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组织机构
职能部门
内设行政办公室、党群人事部、财务部、食盐专营部、盐政稽查支队。
直属单位
景德镇盐务局下辖
乐平市盐务局、
鄱阳县盐务局、
婺源县盐务局、德兴市盐务局、浮梁县盐务局;景德镇盐业公司下辖乐平盐业分公司(包括德兴市)、鄱阳盐业分公司、婺源盐业分公司。
领导班子
杨俊:景德镇市盐务局局长、景德镇盐业公司经理,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李泓:
景德镇市盐务局、景德镇盐业公司党总支书记,主持党总支全面工作。
陈新华:景德镇市盐务局副局长、景德镇盐业公司副经理,分管盐政。
虞烈钢:景德镇市盐务局副局长、景德镇盐业公司副经理,分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