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瑛(1908年2月14日—1990年3月26日),字湘仲。曾用名石磊,张慕良、钟真才。湖南省平江县柘庄乡人。1925年,在岳州第三联合中学加入中国共产党,做学生运动,被追捕。1927年被派到武昌中山大学读书,复在粤汉铁路做学生和工人运动。1928年,到九江任赣北特委委员、南浔铁路总工会干事、《浔报》记者。1929年到上海吴淞区和浦东区工作。次年任南京市委代理书记。后被捕,由互济会营救出狱。复到上海任中共江苏省委巡视员,中共闸北沪中区委书记,再次被捕判刑。1937年国共合作出狱,赴延安,入中央党校学习。1938年后,在武汉八路军办事处、中共中央长江局、南方局桂林办事处、南方局组织部工作。1941年底再到延安,在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处工作,当选中共七大代表,任七大秘书处长和国统区代表团秘书。抗战胜利后,历任中共长春特别市委书记、吉林省委宣传部长、北京市委秘书长。湖南省委常委兼长沙市委书记、驻捷克斯洛伐克特命全权大使、国务院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副主任等职。曾当选第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文革”中遭不公正对待,1978年平反,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中共十二大会上当选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90年3月26日,曹瑛在北京逝世。
人物生平
曹瑛,1908年2月14日生,湖南省平江县人。曾用名石磊。5岁上私塾。后在平江县第五高级小学、岳州第三联合中学读书。青年时代接受进步思想,从事学生进步活动。曾任岳州第三联合中学学生自治会会长、县学生联合会主席。1925年初加入中国国民党,任岳州党部青年干事,后任青年部部长。同年冬加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26年至1927年担任
中山大学学生会副主席,先后在湖南岳州、武昌中山大学和
粤汉铁路一线从事学生运动和工人运动。1928年4月任中共江西赣北特委委员、南浔铁路工会干事。1929年在中共上海闸北区委、浦东区委和吴淞区委工作,任区委书记。1930年9月担任中共南京市委负责人、市委副书记、代理书记,领导恢复南京党的组织、发展革命力量的工作。1931年2月在南京被国民党逮捕,因无证据,被关押10个月后获释。11月任中共上海沪中区委组织宣传部部长。1932年2月参与领导上海电话工人罢工运动。4月被调任中共江苏省委发行部部长,不久调任江苏省委巡视员。12月因叛徒出卖在上海被捕,被判处无期徒刑,关押在南京
中央军人监狱,在狱中坚持斗争。
全国抗日战争爆发后,1937年9月经党中央营救出狱。10月赴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1月以后任山西
牺盟会宣传部副部长。1938年初在陕西三原县安吴堡任西北青年战时短期训练班职工大队教导员。5月调中共中央长江局组织部工作,任部长秘书。1939年4月到广西八路军桂林办事处工作。负责组织工作,曾召集广西同志开会,宣布成立新的广西省工委。1940年赴重庆,在中共中央南方局组织部工作。1941年底回到延安,1942年在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处工作,主要负责《党务广播》编辑工作。1944年11月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处长,承担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的会议记录及七大的筹备工作。1945年4月至6月作为大后方代表团成员出席
中共七大,兼任七大秘书处处长。
抗日战争胜利后到东北工作。1945年8月至11月任中共吉林长春市委书记。同年11月至1946年1月任中共吉林省工委委员。1946年1月任中共吉辽省委委员。4月至5月任中共长春市委副书记、书记,长春新报社社长。同年7月至1948年5月任中共吉林省委委员,1946年7月至1947年3月、1947年10月至1948年4月任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部长。1946年7月至1947年2月任中共吉林省敦化中心县委书记。1946年9月至1947年2月、1948年2月至7月兼任中共吉林省委城工部部长。1947年2月至3月任吉林军区吉东军分区政治委员。3月至4月任中共吉林省吉东地委书记。4月至9月任中共吉林省吉敦地委书记、吉林军区吉敦军分区政治委员(至同年10月)。1948年3月任吉林市警备司令部政治委员。4月至5月任中共吉林市委书记。10月任中共长春特别市市委书记兼警备司令部政治委员、长春军事管制委员会副主任。同年12月至1949年5月任中共北京市委代理秘书长,后任秘书长。
1949年8月至1953年1月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兼长沙警备区政治委员、长沙市政协主席等职。1954年后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捷克斯洛伐克人民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1961年12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代理书记等职。“文化大革命”期间遭不公正对待。在党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其冤案得到彻底平反。1978年12月至1982年9月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在党的第十二、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共七大正式代表,第四届全国政协常委会委员。1990年3月26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曹瑛生前留有遗嘱:把遗体献给医疗单位解剖,不保留骨灰,不举行遗体告别。曹瑛的遗嘱得到了家属的完全支持。他夫人陈维清同志给党中央写信表示,她和子女完全同意按照曹瑛同志的遗愿办,也不发讣告,不发生平事迹,只在报上发一简单消息。曹瑛同志病重期间,到医院看望的领导同志有
宋平、
李铁映、
薄一波、
宋任穷、
温家宝、
王首道、
余秋里、
张劲夫、
陆定一、
陈锡联、
耿飚、
黄华、
康世恩、
习仲勋和中顾委、中纪委、中组部的负责同志及生前友好。
邓颖超、
乔石、
王震等领导同志打电话或派人到医院看望。
亲友回忆
何洛:1932年末,我们几十个被国民党反动政府逮捕来的共产党“政治犯”,集中在南市公安局院内,由武装警察押上囚车,解往南京宪兵司令部看守所审处。正在点名验收时,靠我左首站立的那位难友低声说道:“这地方我是第二次来了。”怎么,他在向我打招呼吗?可彼此素不相识。在阴沉沉的晨光中,我打量他,比我年长,是个“老资格”?好似学者模样,和我一样戴眼镜,神情庄重和蔼,我也就回他一个亲切的微笑。点名后,才知道他叫钟真才(曹瑛当时的化名)。我和他虽关在看守所同一个监狱里,但不同号子(囚室)。趁每次开门出去打饭、打水相遇之机,我总偷偷和他扯谈几句。当时我才22岁,党龄不到一年,斗争经验甚少,有事很想找老同志商量商量。过几天,比较熟悉些了。言谈中,他才吐了一句——“要警惕!”我点点头,表示理解。经过法官提审、叛徒劝降,我们都坚定地对付过去了。不久,老钟和我在同一个判决书上同被判处无期徒刑。这才知道老钟是我党江苏省委巡视员,比我年长3岁。这更增强了我对他的信赖感。
从宪兵司令部看守所被押送“中央军人监狱”的途中,老钟趁机又向我耳语道:“监狱也是战场!要挺住,斗争到底!”我点点头低声答道:“斗争到底!”老钟前后这些短促的悄悄话,在将近五年的铁窗生活中,我都把它当做警策的力量。由于监狱管理科长的克扣盘剥,我们每顿都吃“三子饭”(砂子、石子、稗子)、烂黄豆芽,老小白菜,夏天一连3个月还尽吃白水煮冬瓜。不少人得了肠胃病,吐酸水,如胃穿孔,只有调病监等死。老钟就筹谋着和同志们商量,发动绝食斗争。通过暗中串连,大家情绪高涨,意见一致,这场争取改善伙食和其它生活待遇的斗争就在整个新字监开始了。不达目的,绝食到底。第三天上午,那个最坏的陈看守长,就把老钟和老叶钉了脚镣,妄图杀鸡给猴看。这更促使难友们躺在板床上,连水也不喝。过了一天,狱方无奈,只好把伙食改善了些。白水煮冬瓜改成小白菜,每月一次薄而小的肉片也稍厚了点儿,菜桶里漂浮着的一层油也未被撇去,放风次数加多了一两次,斗争才算胜利结束。
在国民党的监狱里,老钟表现了共产党人的机智勇敢,铁骨铮铮,和地下工作时同样,起到了斗争的带头人作用。
1950年代中国留捷学生群体:曹瑛在担任驻捷大使期间,不论公务多么繁忙,对学生的事,总是非常关心,在我们身上倾注了大量的心血。每逢年关、节假日,甚至周末,曹瑛大使怕我们想家,总是邀请我们去大使馆,我们都怀着“回家”的心情到使馆过节日。 曹大使拉着我们的手,问生活习不习惯,学习成绩如何,同捷克同学的关系好不好等,有时还将他最爱吃的辣酱给我们带回宿舍。我们举办集体活动,他和维清同志总是拨冗前往,与我们同吃,同娱乐,对我们进行革命传统教育。他发现有的同学产生了畏难情绪,就语重心长地说,“孩子们,我们国家还很穷,人民节衣缩食供养你们,为什么?要你们学好本事,报效祖国。”他的话是那样真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我们感到无比亲切、信服,他真是我们的贴心人。
社会评价
何洛:曹老为党的革命事业尽瘁一生,做了无私奉献后,悄然离去了;但他在遗嘱的末尾,更没有忘记又用雄健的笔迹写道:“英特纳雄纳尔一定要实现!”他确不愧是:铮铮铁骨,亮节高风。忠党为群,无私大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