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雍雅(1917年7月-1995年3月16日),男,汉族,
江西省雩都(今于都)县人。1930年在当地参加
游击队,1931年编入
中国工农红军,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原沈阳军区副司令员、顾问,中共第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1955年被授予
少将军衔,荣获三级
八一勋章、二级
独立自由勋章、一级
解放勋章。
1931 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三军第七师政治部宣传队分队长, 红一军团保卫局指导员,第二师五团连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独立团敌工股股长,晋察冀军区第一军分区敌工科科长,广灵县县长,晋察冀军区第一军分区三支队支队长兼政治委员,第三十四团政治委员。1944年任冀东军区第十四军分区副司令员,司令员。解放战争时期,任冀东军区第十四军分区司令员兼第十一旅旅长,独立第十二旅旅长兼政治委员。1948年任东北野战军第九纵队二十五师师长。1949年任第四野战军四十六军一三六师师长。参加了辽沈、平津、衡宝、广西等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第十二兵团副军长。1952年任志愿军第四十六军副军长,后任第五十军副军长。1960年起任军长,沈阳军区副参谋长。1963年任西藏军区副司令员,1966年任司令员。1970年任沈阳军区副司令员,后任顾问。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第九届候补中央委员。1995年3月16日在沈阳逝世。
曾雍雅是江西省于都县人,1931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历任宣传队分队长、干事、指导员、股长、科长、县长兼县委书记、团政委、分区司令员兼旅长、师长、副军长、军长、西藏军区司令员、沈阳军区副司令员等职。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他参加了中央革命根据地第一至五次反“围剿”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及东征、西征战役。
抗日战争时期,他先后参加了大龙华、冯家沟、黄土岭、蓟县、顺义、宝坻等战斗和百团大战,为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他参加了辽沈、平津、渡江、衡宝等战役,转战南北,屡建战功。
新中国成立后,他为部队建设和边海防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在“
文化大革命”中,他对
林彪反革命集团的倒行逆施深恶痛绝。他坚决拥护党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新中国成立后,曾雍雅同志为部队建设和边海防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文化大革命”中,他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倒行逆施深恶痛绝。他坚决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