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击队,是指在敌统治区或敌占区、接敌区,采取分散流动的作战形式,以袭击战斗为主打击敌人的一种非正规的武装组织。被压迫的人民和民族反抗压迫或侵略,开展游击战争的重要武装组织形式。通常编组灵活,装备轻便,便于机动。
主要任务是:发动和组织
人民群众开展
游击战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配合主力部队作战,破坏敌方
交通运输、通信、侦察、指挥、补给系统和各种基地,迟滞和消耗敌人。
恩格斯指出:“群众起义,革命战争,到处组织游击队――这才是小民族制胜大民族,不够强大的军队抵抗比较强大和组织良好的军队的唯一方法。”(《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
在
美国独立战争,欧洲国家抵抗
拿破仑一世军队入侵的战争,
第二次世界大战各国反侵略的战争,越南抗美和阿富汗抗苏等战争,以及一些国家争取独立和解放的战争中,游击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自领导武装斗争开始,就十分重视组建游击队。游击队一般由军队派出或由当地人民群众武装组成,与人民群众保持紧密的联系。其编组的形式和规模,根据作战任务和游击战区的环境等条件确定。通常编为游击支队、大队、中队和特种游击队。实行军事系统和地方党委的双重领导制度,由地方县以上
党委书记兼同级游击武装的
政治委员,统一领导和组织开展本地区的游击战,直接或间接地配合正规战。
解放战争时期,在
国民党统治区内,各游击队有力配合了人民
解放军正规部队作战,为赢得战争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信息化
局部战争中,游击武装仍然是反对侵略和争取解放,进行人民战争的重要武装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