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月也”,意为集体游乡做客,是侗乡的一种社交习俗。侗族某一村寨的男女青年按约定到另一个侗寨做客,期间要举行赛芦笙、对歌等活动。“月也”流行于南部侗族地区的从江、榕江、三江、龙胜、通道、尤以
黎平县南部和
从江县北部地区的
侗族村寨更盛行,也最为隆重。
历史渊源
由于史料、文献的缺乏,对于侗族远古时期的社会生活无法了解其全貌,只能从民间流传的一些史诗、故事、传说、歌谣和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习俗了解其概貌,侗族的社会历史直到唐代以前仍处在原始社会发展阶段。在《人的起源》、《祖公上河》等古老的传说和歌谣中,反映出原始社会族内婚制和人们同自然作斗争的史实,直到现在,不少侗族村寨还保存着较浓厚的原始公社残迹。
《侗族通览》记载,在原始社会时期,
侗族先民在与自然界作斗争的过程中,逐渐发展而形成家族与家族、部落与部落、村寨与村寨之间相互狩猎并为收获而进行祝贺活动。从这个史实推断,唐代以前开始形成这种与自然作斗争而结盟的活动是侗族“月也”最早的形式了。《宋史·西南溪洞诸蛮》所记“农隙时,至一二百人为曹,手相握而歌,数人吹笙于前导之。”又明朝刘钦所著《渠阳边防考》记载“千人团哗,百人合款,纷纷籍籍不相兼统,徒以盟诅要约,终无法度相縻”说明侗族“月也”在宋代至明朝时期是较为盛行的一种以文化交流为主要内容的社交活动。随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不断进步,原始的以相互狩猎而进行的交往活动逐步演变为以文化交流为主要内容的社会集体交往活动。
“月也”经历了唐前在劳动和与自然斗争中的孕育期,宋时以侗族大歌为主要内容的侗族文化逐步盛行在侗乡村寨,因此“月也”逐步走向成熟。上世纪60——70年代,侗族文化受到打击,80年代——90年代初为盛行时期,90年代后期逐渐消亡。
黎平所处之地素有“楚越极边”、“百越襟喉”之称,因地势交通不便,且历史上属于楚、越文化之交接处,所谓“入版图者存虚名”,历代中央王朝都难以实权掌控。正是这样的地理特征和行政区位,使侗族地区有较长时期的自我文化发展空间,尤其是远离汉家的黎平、从江等南部侗族地区至今仍保存了典型而独特的侗族文化。
节日内容与特点
主要活动
“月也”规模不定,男女老幼均可参加。去时,都着节日盛装,“歌队”、“芦笙队”和戏班子一同前往。主寨以酒肉进行款待,
宾主白天唱侗戏或赛芦笙,晚上对唱侗歌,共同欢度三至五日始散。离别时,主寨还要以猪羊馈赠。视收成情况,次年或若干年后,此寨再到彼寨回访。“月也”只在秋收后或春节期间进行,以示庆贺丰收,欢度节庆,同时还不误农时。“月也”内容颇多,主要有以下七种:
月也戏
“月也戏”(做戏客),即以唱侗戏为主要平台,同时开展多种民间文化交流的集体社交活动,一般在农历的正月开展。其主要活动形式为甲寨到乙寨去演唱侗戏,对唱侗族大歌,男女青年交友,老年人走亲访友等。大年后,由戏班师傅或歌班歌师傅向寨老提出建议,去哪个寨或哪几个寨唱戏、唱歌,寨老商议允许后,择一吉日,使两个腊汉(男青年)带上寨老写好的红贴子,到指定的寨子去拜贴。送贴子的人来到指定的寨子后,必须到鼓楼下吹上三首芦笙曲,然后将贴子送到乙寨寨老手上。乙寨寨老接到信贴后,一边安排本寨的腊汉备上好酒好菜招待客人,一边召集其他寨老商议。如同意接纳甲寨来“月也戏”,则请一寨老陪甲寨送信帖的人先到本寨的萨堂向侗族女神萨献三柱香,敬三杯酒,鞠三个躬,以示敬仰祖先,尊敬寨人(在侗寨,进寨先敬萨是一种非常严肃的仪式,是月也等各种活动必须举行的仪式)。然后将送来的红贴张贴在鼓楼正门柱上,以告示全寨寨民,某天某寨要来“月也戏”,让各家各户做好准备。酒足饭饱后,寨老安排两名腊汉,吹着芦笙将送信贴的人送出寨。
甲寨寨老得到肯定的回信后,便组织全寨作积极的准备。到月也的那一天,甲寨男女老少一齐出动。临行前,寨老先到“萨堂”去请“萨”护佑,然后全寨腊汉与姑娘吹奏芦笙,敲锣打鼓,将“萨”请到鼓楼里,先唱三首颂“萨”歌,再唱三首要“萨”保佑的歌。大家唱完,三声铁炮声响起,于是,所有人员便开始前往乙寨。临近乙寨时,便吹奏芦笙,敲锣打鼓以示报信。乙寨寨老早已召集本寨众人到村口,设障唱拦路歌迎客。宾主唱罢拦路歌,主寨腊汉姑娘便敲锣打鼓,吹奏芦笙将客人引到本寨鼓楼下,共同绕鼓楼四大柱子转三圈,客人暂在鼓楼里休息。
招待客人,多半分客入户。饭菜各家自行安排,不作具体规定,各户尽量办得体面,以扩大本寨声誉。
客人一般在主寨唱上三天。如戏唱得很好,歌唱得委动听,主寨便多留两日或四日。在“月也”的日子里,主客白天以唱侗戏为主,晚饭后,主客都到鼓楼下对唱“嘎老”(侗族大歌,主寨的姑娘和客寨的腊汉对歌、主寨的腊汉与客寨的姑娘对歌),或一起踩歌堂。唱“嘎老”(侗族大歌)或踩歌堂会持续到深夜。下半夜时,主寨的男青年便找客寨的姑娘对唱情歌,客寨的男青年也找主寨的姑娘对唱情歌,这便是著名的侗族月堂情歌。
如此三或五日后,客寨便要辞别。客寨辞别时,主寨家家户户用禾杆草包上糯米饭和腌鱼、腌肉,以供客人路上午餐。临行前,宾主到主寨鼓楼下唱踩堂歌;双方用歌相互称赞,然后,再唱告别歌。主寨的男女青年把客人送到寨门,并将用红、绿各色羽毛系在毛巾上的礼品送给客人做纪念。
月也老
“月也老”(做众客),一般在农历正月,人数为做寨客观的两个村寨的所有男女老少。“月也老”以唱侗族大歌、踩堂歌、青年男女唱情歌为主要内容。此类属于甲寨与乙寨老少都有联谊之心,甲寨发出众帖,专人送去,乙寨接到邀请,即组织戏班或狮队前往赴会。客人一到,主寨组织本寨姑娘在寨门以纺织机、农具等物拦路迎宾,宾主唱起拦路歌。唱罢,主寨鸣放三声铁炮后,便敲锣打鼓吹芦笙,引导客人到“萨岁”神坛,举行祭仪,然后再引进鼓楼下踩歌堂。宾主各唱三支歌,歌词一是请“萨”,二是表示欢迎和表示歉意。之后,白天晚上,或演戏、耍狮子、斗牛,或甲乙两寨男女踩堂“多耶”(对歌)。客人住上三或五天(均需单数),始而放行。送客时,甲寨家家户户用草包糯米饭或捆吊糍粑,每包饭、粑边上还用花线捆吊一串三至五个染红染绿的鸡蛋,特别盛情人家,还捆鸡缚鸭相赠,全寨集体又送或羊或猪或牛一头,村上姑娘还给客寨后生每人赠送一条毛巾,这类赠物谓之为“尾巴”,让客人挑挑提提无一空手。送客时,全村老少倾出,放铁炮、鸣鞭炮,敲锣打鼓,吹奏芦笙,欢送出村,这类客一般次年或几年后,乙寨觉得条件适宜,又发出请贴,邀请甲寨还客。
月也暇
“月也暇”(做社客),在春社赶社时,甲寨接乙寨姑娘集体做客,姑娘来时,罗汉早晚盛情款待,白天踩堂对歌,晚上行歌会月。这类“月也”姑娘不还,而由自己的兄弟去对方的姑娘。
月也左楼
“月也左楼”(做贺鼓楼客)一般在正月初举行。甲寨新建鼓楼落成典礼,乙寨男女老少倾寨来贺,人数和接待、迎送与帮众客一样,只是活动内容更为热烈。乙寨组织人做“那麻”(即做花脸),由几十人众组成,有抬“官人”,有骑马踩高中跷,有扮武士、商人、乞丐等等,抬着贺匾楹联,敲锣打鼓,吹奏芦笙,鸣放鞭炮前来恭贺。此外又组织姑娘队,穿着节日盛装。当甲寨引客到鼓楼后,围着鼓楼转,花脸人作各种有趣表演,分发腌鱼,姑娘则撒散米花。甲寨姑娘则拦官人轿,唱歌讨过路钱。这类客人,一般只住一天,一天中主要是踩歌堂,唱贺楼歌,这种众客,还客需待乙寨又逢新建或整修鼓楼时才能回访。
月也鼎
“月也鼎”(做众订亲客),也叫姑娘罗汉客。这项活动时间较长,有的可达数月,是双方男女青年和父母相互了解的最好时机。有寨与寨做,也有姓与姓做的,虽说是姑娘罗汉客,但全由老人操办。首先是两寨(或两姓)老人有意联谊联亲之后,便向姑娘罗汉示意,在田中禾稻垂穗时,甲寨姑娘用根竹子剪掉竹叶,留下三或五或七个枝桠,每个枝尖系上一朵棉花和一颗红辣椒,选准乙寨罗汉家的一丘路边大田去悄悄插上,称之为“表”。若是三枝,表示小型,只有部分姑娘约部分罗汉开展;若是五枝以上,则表示约全寨或全姓开展,这样连抱在手上的小孩也都列为姑娘和罗汉参加。乙寨罗汉见后,即拿鸡鸭鹅相约到姑娘寨(姑娘早已暗透消息告知)行歌坐月访查,开始姑娘及父母不承认插“表”,说是不敢高攀高门,经过多夜的行歌坐月和宵夜(即煮夜餐),宴请姑娘及其父母之后,女方才承认有心攀高门户而插“表”。于是双方择定吉日,正式竖“大表”。“大表”由姑娘扎制,原系七个枝桠的就砍七根大楠竹,修去竹叶,每个姑娘献上一至两斤最好最白的棉花,并用白线一朵一朵地穿连,然后把每一竹枝缠好,有的竹尖上还扎几只展翅欲飞的彩凤。
竖“大表”这天,乙寨罗汉杀猪备酒,敲锣打鼓、吹奏芦笙,鸣放
鞭炮铁炮抬到田边,甲寨姑娘在兄弟的陪同下,抬着扎好并用自己所织最细的白布裹好的“表”,也敲锣打鼓,吹奏芦笙,鸣放鞭炮送至田边,被插表的田之禾谷即表号为“瘪米田”。竖后双方会聚野餐,并歌赞其“表”。尔后各自回家,待到禾穗成熟八九成时,双方商议择吉日倒“表”。倒表这天,将禾谷折抬到女方家,当晚女方父母兄弟大宴其客,名曰“女婿光临”,夜里舂“瘪米”吃。此后,罗汉不断到姑娘寨里去行歌坐月,谈情说爱,直至次年,于正月初择吉日“伦鼎”(即结束这场订亲客)。乙寨请甲寨姑娘和父老兄弟来家做客,踩堂对歌,三至五日始告结束这场交往。通过这种活动,不少青年结上良缘,成为终身情侣。
月也轮
“月也轮”(做芦笙客),一般在甲戌节,中秋节赛芦笙时举行,活动内容是以宾主两寨赛芦笙为主,同时通过唱歌、踩歌堂、祝贺丰收等进行的文化社交活动。以肇兴乡纪堂芦笙赛坪为例,每两年举行一次,时间是中秋节这天。有来自县内的肇兴、皮林、岑岜、龙额,有来自从江的洛香、庆云、新安,还有来自广西三江县的富禄等乡的侗村苗寨的数十个芦笙队(每队20至50人的芦笙吹奏手),欢聚一坪,开展芦笙友谊比赛,其观众人山人海,每度都在万人以上。
比赛这天,东道主的纪堂、登江两寨,芦笙队早早入坪,并派有经验的老人到高坡顶上听音评响(因芦笙寨主要以音响过人称冠),以便赛完评出优胜。每个客队到坪边时,先奏三首落坪曲,东道主立即鸣放三响铁炮,接着又与客队先作友谊单赛三首,以示迎接。然后又鸣放鞭炮,引客入坪与其他队单赛。时约中午,远近芦笙队都到齐了,并都广泛开展了队与队单赛之后,东道主村上的姑娘二、二百人,穿着节日盛装,手持阳布伞,肩挑红漆桶,盛满早已酿备的甜酒,在小芦笙的引导下进入赛坪,然后吹奏小
芦笙,鸣放鞭炮,逐一给每个芦笙客队送去,敬献给芦笙吹奏手们。吃过甜酒后,全场群赛,同时齐奏三首曲子。齐奏之后,各客队的芦笙手们,买上糖果,盛满装甜酒桶,吹笙放炮给姑娘退去,表示感谢。接着东道主根据听音高低,评发给奖旗和纪念旗(纪念旗为参赛队均发)。比赛结束,散场时,村拉村做众客,人拉人做家客,在芦笙赛上,一般两个寨的芦笙队在芦笙会上结交友情后,通过青年人提出,双方寨老同意举行,“月也轮”便开始了。
月也敬
“月也敬”(敬寨客),意为帮助主寨敬客,这种形式最大的特点在于,当两个寨子正在进行“月也”时,另一寨便给其中的主寨送来信贴。主寨接到贴子并经寨老商议同意后,便将来贴贴于鼓楼门柱上,以告示村民,某寨要来“敬也”了。
“月也敬”的形式与前几种大体一样,都是以唱侗歌、侗戏、踩歌堂,唱情歌,交友、访亲等文化活动。但其较前几种“月也”相比,也有所不同。首先在送信贴上,“月也戏”和“月也鼎”送信贴是寨老委派两名能说会唱的男青年将信贴直接送到主寨寨老家;“月也轮”是主寨将信帖送到客寨上,而“欠也”则是由寨老委派5至7名后生,装成花脸,趁主寨与客寨男女青年正在踩歌堂时,他们高举红贴子,吹着芦笙,狂乱着冲进踩歌堂,先燃放三挂鞭炮,再吹着芦笙绕着歌堂先右跑三圈,意为先敬主人,后左三圈,意为敬客人。然后走到襟坐踩歌堂中央的寨老正面叩首三拜,送上贴子,最后吹三首芦笙曲方离去。其次在“月也”时间上有别,“月也戏”和“月也鼎”以及“月也轮”少则三天,多则五天,也有七天或九天的。而“月也敬”则只一天时间。
节日相关
“月也戏”主要用二胡、锣、小型六管五音芦笙等。
“月也老”主要用二胡、锣、小型六管五音芦笙、琵琶等。
“月也轮”主要用大型六管三音芦笙,中型六管三音芦笙,小型六管五音芦笙、,同时还用琵琶和侗笛等。
“月也鼎”主要用牛腿琴。
拦路歌,
侗族迎客送客时唱的歌,多用于“月也”场合。“月也”时间长短由内容决定,参加人数一般是一家一名代表。由寨中有威望的人率领,集体到友好村寨拜访。甲寨客人快到乙寨时,乙寨众人要到寨口迎接,同时用日常生产工具或生活用具等,设置重重路障,双方摆开歌阵,对唱拦路歌。主队用歌提问,客队用歌回答,答对一次撤除一个路障。如答错,客队就燃放鞭炮,表示歉意和敬意,主队就撤路障,迎客入寨,参加丰富多彩的联欢活动,如演侗戏、唱侗歌、舞龙舞狮、赛芦笙等等。
“月也”结束,主寨又集结队伍欢送客人,送至寨口又唱拦路歌,表示挽留。彼此别情依依,表现了同胞之间的团结友爱情谊。
节日特点
1、群众性。以村与村、寨与寨、房族与房族为主体进行的集体社交活动,村寨男女老少都要参加,这是一种完全的群众文化活动,同时也反映了侗族文化的自发性特点。
2、文化展示的多样性。在“月也”活动中,文化展示是基石,不论是哪种“月也”,所展演的文化包容了侗族经济、宗教、伦理、艺术、技术等。
3、侗族文化的传承性。一方面,“月也”使侗族长者积极将侗族大歌及其他侗族文化传给子孙,使他们能在“月也”这种公众平台中得到族人赞扬,另一方面,年青人也主动自觉地学习本民族文化,使侗族文化得到有效传承与发展。
4、
民族团结的象征性。“月也”活动以增进各寨团结,加深男女青年的相互子解为目的。
5、明显的季节性。“月也”只在春节过后的正月间和秋收过后的农闲时节进行,选择这两个季节进行活动,一是庆祝丰收和祝愿来年有好收成,二进是这两个季节都是农闲时期,不误以农耕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侗人。
传承保护
传承价值
具有浓郁侗族特色的侗族月也,在侗族社区的社会文化、精神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侗族文化自然展示的重要平台。它是侗族村寨之间,侗族族群之间,侗族与其他民族之间进行思想、文化、社会交流最为重要途径。其价值主要有:
(一)历史价值。侗族“月也”是从侗族款组织中演化而成的社交活动,这种活动是原始社会生活中为与自然作斗争而结盟的历史遗痕,经过姘弃保留下来的“月也”,是侗族社会发展的缩影,对研究侗族社会、历史、文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学术价值。以村寨为主体,以文化交流为纽带的“月也”,她承载着侗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承担着侗族文化的记忆。发掘、抢救和保护侗族“月也”,不仅对丰富和传承侗族文化,研究侗族的民族心态和历史文化有着极其重要的学术价值,而且对世界文化史的丰富和完善,都将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
(三)实用价值。在侗族社会生活中,以歌会友,以歌交友、以歌促进民族间的感情,促进文化、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这种“月也”活动,带动和促进整个侗族文化的弘扬。她与各式各样的风俗有着紧密的联系,是侗族社会发展历史缩影;同时,“月也”加强了民族地区的团结,促进了侗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了人民群众的
素质,促进了侗族地区
经济、文化、社会的全面发展,构建了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保护
随着社交活动形式的多元化,文化交流形式的多样化和市场化,月也赖以生存、发展的社会基础发生了变革。特别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工作节奏的加快,以村寨之间、族群之间的月也活动阵地逐渐缩小,过去那种侗族文化展示的宏大场面不复再见。
侗族文化整体面临着
外来文化、市场经济强大的冲击,侗族文化以传统的方式进行交流和展示的平台越来越少。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他们面临改善生活,改善环境的很大压力,从时间上无法安排进行这种少则三天,多则五天或七天甚至九天的社交活动。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黎平县文化馆获得月也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月也项目原保护单位存在单位性质、机构等方面重大变化,不具备保护单位基本条件等情况,重新认定保护单位为黎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社会影响
在侗族月也习俗中,集体做客是活动的平台,文化展示是活动的内容,情感交流是活动的目的。从文化角度来说,月也习俗是侗人以独特的形式展示和传承自己的文化,增强本民族文化认同的重要方式,是文化交流最重要的途径,它是侗族文化得以生存的土壤。通过月也活动,侗民族增进了感情,加强了团结,缔结了友谊,构建了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