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数集与整数集的一个重要区别是,有理数集是稠密的,而整数集是密集的。将有理数依大小顺序排定后,任何两个有理数之间必定还存在其他的有理数,这就是稠密性。整数集没有这一特性,两个相邻的整数之间就没有其他的整数了。
有理数是实数的紧密子集:每个实数都有任意接近的有理数。一个相关的性质是,仅有理数可化为有限连分数。依照它们的序列,有理数具有一个
序拓扑。有理数是实数的(稠密)
子集,因此它同时具有一个子空间拓扑。
有理数的分类
有理数的分类按不同的标准有按定义分类、按符号进行分类两种;按定义分类有理数分为
整数、
分数;按符号进行分类有理数分为
正有理数、0、
负有理数。小数可以化为分数,所以把小数看成分数。
基本运算法则
加法运算
1、同号两数相加,取与加数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异号两数相加,若
绝对值相等则互为
相反数的两数和为0;若绝对值不相等,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4、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5、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可以先相加。
6、符号相同的数可以先相加。
7、分母相同的数可以先相加。
8、几个数相加能得整数的可以先相加。
减法运算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把有理数的减法利用数的相反数变成加法进行运算。
乘法运算
2、任何数与0相乘,都得0。
3、几个不等于0的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有奇数个时,积为负,当负因数有偶数个时,积为正。
4、几个数相乘,有一个因数为0,积就为0。
5、几个不等于0的数相乘,首先确定积的符号,然后后把绝对值相乘。
除法运算
1、除以一个不等于零的数,等于乘这个数的倒数。
2、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0除以任意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得0。
注意:
有理数的除法与乘法是互逆运算。
在做除法运算时,根据同号得正,异号得负的法则先确定符号,再把绝对值相除。若在算式中带有
带分数,一般先化成
假分数进行计算。若不能整除,则除法运算都转化为乘法运算。
乘方运算
1、负数的奇数次
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数次幂是正数。例如:(-2)3(-2的3次方)=-8,(-2)2(-2的2次方)=4。
2、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的任何正数次幂都是0。例如:22=4,23=8,03=0。
3、0的0次幂无意义。
4、由于乘方是乘法的特例,因此有理数的乘方运算可以用有理数的乘法运算完成。
5、1的任何次幂都是1,-1的偶次幂是1,奇次幂是-1。
有理数运算定律
加法运算律:
1、
加法交换律: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即 。
2、
加法结合律: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即 。
减法运算律:
减法运算律: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
相反数。即: 。
乘法运算律:
1、
乘法交换律: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不变,即 。
2、
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先乘,或者先把后两个相乘,积不变,即 。
3、
乘法分配律:某个数与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与这两个数相乘,再把积相加,即:
。
混合运算法则
有理数的加、减、乘、除混合运算,如无括号指出先做什么运算,按照“先乘除,后加减”的顺序进行,如果是
同级运算,则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依次计算。
相关问题
除以零的谬误
在代数运算中不当使用除以零可得出
无效证明: 。前提 不等于 。
代数处理
若某数学系统遵从
域的公理,则在该数学系统内除以零必须为没有意义。这是因为除法被定义为是
乘法的逆向操作,即 值是方程 中 的解(若有的话)。若设 ,方程式 可写成 或直接 。因此,方程 没有解(当 时),但是任何数值也可解此方程(当 时)。
整数
整数,是序列{...,-3,-2,-1,0,1,2,3,...}中所有的数的统称,包括
负整数、零(0)与
正整数。和自然数一样,整数也是一个可数的
无限集合。这个
集合在数学上通常表示为
粗体Z或,源于德语单词Zahlen(意为“数”)的首字母。
在
代数数论中,这些属于有理数的一般
整数会被称为有理整数,用以和
高斯整数等的概念加以区分。
全体整数关于
加法和
乘法形成一个环。
环论中的
整环、无零因子环和唯一分解域可以看作是整数的
抽象化模型。
Z是一个加法
循环群,因为任何整数都是若干个1或 -1的和。1和 -1是Z仅有的两个生成元。每个元素个数为无穷个的循环群都与(Z,+)
同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