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简,又称手板、笏, 玉板或朝板,是道教科仪中常用法器之一种。
唐代武 德四年(621年)以後,五品官以上用
象牙制作的笏,六品以下官用竹本笏。三品以上的笏,前拙後直。五品以上,前拙後屈,後又改为上圆下方。《舆服杂事》称,「古者贵贱皆执圭, 书君上之政令。有事,则搢之於腰带中。五代以来,唯八座尚书执笏者,白笔缀手板头,以紫囊裹之。其馀王公卿士,但执手板,板主於敬,不执笏,示非记事官也」。早期道教仪礼并无执笏之礼,後来受朝礼的影响才有用朝板的。今道教科仪中仍有用笏的。道士之笏,大多是竹木制品。只有高功法师仍有使用象牙制作的朝板。
道士在科仪中用笏只是朝礼。《道书援神契》称,「古之公侯皆执圭。《周礼》有恒圭、信圭、躬圭。《礼记》云:士执鱼须 、文竹、木简之类也」。因此道教科仪中用笏,只表示对神灵的尊敬。「敬上尊贤,贵不逾 常。用制斯器,备对遗忘」道书称,「太上敕陵,阳监受教,稽首而起,执笏户东,面西而 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