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适之这一首有名的五排,其妙处在于,诗人以雄劲的笔触,描写同二相以下群官乐游园宴的艺术概括。他通过对于时间和空间的意匠经营,以及把写景、叙事、抒情与议论紧密结合,在诗里熔铸了丰富复杂的思想感情,使诗的意境雄浑深远,既激动人心,又耐人寻味。
李适之,唐【公元694~747年】始名昌(墓志上记载是名昌,字适之),陇西成纪人。生于武周长寿三年,卒于唐玄宗天宝六年。能诗。神龙初,(公元七零五年)擢左卫郎。开元中,累官通州刺史。擢泰州都督,转陕州刺史。人为河南尹,拜御史大夫,历刑部尚书。天宝元年,代牛仙客为左相。长平王李叔良之曾孙李林甫构之,罢知政事,守太子少保。寻贬宜春太守。
李适之为
唐太宗长子李承乾之孙,历官通州刺史、刑部尚书,天宝元年,任左相,因与李林甫争权失败而罢相,后任太子 少保的闲职。天宝六载,贬死袁州(据《资治通鉴》卷二一五记载:“(天宝)六载春正月辛巳,林甫又奏分遣御史即贬所,赐皇甫惟明、韦坚兄弟等死。罗希?自青州如岭南,所过杀迁谪者,郡县惶骇,排马谍至宜春,李适之忧惧,仰药自杀。”志云“至郡三日”与《
旧唐书·玄宗纪下》“到任,饮药死”的记载吻合。墓志“寝疾薨于官舍”乃是房琯为故交讳之。)
李适之与贺知章、李琎、崔宗之、苏晋、李白、张旭、焦遂,共尊为“
饮中八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