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舞蹈家协会是本溪地区专业和业余舞蹈工作者自愿结合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本溪广大舞蹈工作者和艺术家的桥梁和纽带,是
本溪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
辽宁省舞蹈家协会的团体会员。 本会是在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派驻文联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
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
协会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发掘艺术民主、尊重艺术规律,团结和组织全市舞蹈艺术工作者,繁荣和发展舞蹈艺术事业,为两个文明建设,构筑和谐社会贡献力量。重点抓好舞蹈艺术的学术探讨和理论研究工作,举办不同形式和内容的表演、比赛、交流以及与舞蹈艺术有关的活动。努力做好为舞蹈创作服务,为培养舞蹈人才服务的工作。积极鼓励、提倡舞蹈艺术工作者深入生活、勇于创新,强调舞蹈艺术作品应服务于时代、服务于人民。积极发现和培养本地区有希望、有发展的舞蹈艺术新人,积极宣传和表彰有影响、有成绩的舞蹈创作和表演人才,为我市多出高质量的舞蹈作品,多出加强协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密切合作,提倡会员间互相学习、相互交流、切磋技艺、共同提高。保持和发展同外省、市舞蹈界的联系和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