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三太子案是指以
明朝皇族后裔为名义而
反清复明的事件,以故国旗号,拥立朱明后裔,起兵对抗朝廷,是不少起义者在明清鼎革之际所反对
清朝的一种手段。康熙年间历史上真实的“
朱三太子”案件却有十起之多。
事件背景
明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清晨,明朝末代皇帝
崇祯帝朱由检在煤山寿皇亭旁自缢而死,时年33岁。前夜
周皇后在
坤宁宫悬梁自尽,崇祯挥剑杀死了幼女
昭仁公主,长女
长平公主右手被斩断昏死过去。
袁贵妃自缢的时候绳索断裂,崇祯冲上去补了三剑。随后崇祯命心腹太监将三位皇子乔装改扮送出宫去。
三月十九日上午
大顺军进入
紫禁城,围绕崇祯帝的下落,城内谣言纷起,直到二十二日,才在
煤山发现了崇祯的尸体。权将军
刘宗敏命人把崇祯夫妇的尸体一起陈放在
东华门外,强令京师百姓观看,以正视听。
崇祯的尸身以发覆面,一只脚赤足,衣衫零乱,尸臭四溢,状况惨不忍睹。陈列三日后,明朝兵部主事刘养贞将二人葬于昌平银泉山
田贵妃的墓中。虽是亡国之君,却少不得有一番盖棺定论,
大顺政权在《永昌元年诏书》中评价道“君非甚暗”。四月三十日,大顺军退出,五月初二日,清摄政王
多尔衮率军占领了无人管理的北京。
清朝在北京定都后,明朝皇室后裔和遗民相继建立了
弘光、
隆武、鲁监国、
绍武、
永历等割据政权。明朝有这些抗清的旗帜,自然不必再去寻找遁迹民间的皇子。直到1662年南明永历帝被吴三桂杀死,南明最后一个割据政权灭亡,清朝也进入了康熙时代,思念明朝的人才打出“朱三太子”的旗帜,所谓朱三太子仅是清康熙年间的人怀念明朝后代的一种通称,不一定确指是谁,称朱三太子乃是因为崇祯末年见存的皇子有太子、定王、永王三人。根据《
清实录》、《东华录》等书记载,康熙朝破获和朱三太子有关的案件就有多次。
例如康熙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杨起隆以“朱三太子”名义在京城纠众反清,并建广德年号,但旋即失败。失败后,杨潜逃。直到康熙十九年在陕西汉中、兴安一带又有一个自称朱三太子的人,秘密进行反清活动。但清廷并未能将该人捕获。
康熙十六年三月二十日夜,漳州人
蔡寅打着“朱三太子”的旗号,率“白头军”数万人起事,然后活动于南靖、长泰、同安等县山谷间。
康熙十六年六月河南柘城有人诈称明皇子起事。
康熙十八年八月受命平定
三藩的定远平寇大将军、
安亲王岳乐在湖南武冈州枫木岭俘获了传说中的明太子,十二月岳乐奉旨将明太子解送京师,加以杀害。
康熙三十八年,康熙帝南巡从杭州归途经过南京谒
明孝陵后,谕大学士等:“访察明代后裔,授以职衔,俾其世守祀事。”这是公开物色明后裔,授一官职的开始。顺治年间,清兵全力对付明朝残余势力,无暇顾及逃匿民间的皇子,康熙年间,部分明朝遗民以及部分别有用心者不断以“朱三太子”名义起事,清廷也开始加紧物色。所以当时康熙这样的上谕,无非是使海内闻风,或有自投罗网的明裔,诱之以利翦除。因此诸臣奉谕后,隔五个月才复奏:“明亡已久,子孙湮没无闻,今虽查访,亦难得实。”后来康熙三次南巡,皆祭明孝陵,但再也不提访察和授职一事了。
康熙四十四年前后,江苏太仓
一念和尚和浙江大岚山张念一、张念二等又以“朱三太子”名义打出
反清复明的旗号起事,分别活动于江苏太仓
康熙十八年(1678),陕西汉中、兴安一带有人自称“朱三太子”起兵抗清,后被抚远大将军
图海击败逮捕。此人自称杨起隆,经杨起隆家人及其同伙辨认,得知此人曾是杨起隆部下,知道事情原由,因此借“朱三太子”之名谋划造反。康熙十九年(1690),假杨起隆被押往北京处死。
康熙三十八年(1698),江南金和尚拥立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为“朱三太子”,聚众太湖,密谋在康熙南巡时将其劫持,关键时刻由于发炮不鸣,最后双双被捕伏诛。
康熙四十六年(1707)十一月,江苏
太仓州与浙江
四明山几乎同时暴动,且首领都以“朱三太子”为号召,因此引起了康熙的特别重视。他一边亲自批阅奏折,部署追捕方案;一边派人乔装打扮,细访贼人老巢;并特别强调一定要立即缉捕所有涉案人员,与现获贼犯一并审结。
杨起隆案
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十二月与黄吉、陈益联络北京附近一些反清义士密谋反清复明,组织“中兴官兵”,自称“朱慈炯”,为明朝“朱三太子”,改年号为“广德”。后遭纳兰明珠、图海等率兵镇压,失败逃走,黄吉与陈益被杀。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在陕西凤翔被图海逮捕,送回北京处死。
王士元案
记载
《清稗类钞》的“朱三太子案”原文:
张先生者,初不知其何许人也。康熙癸亥春,蓬莱李力远晤之于路氏筵次,见其丰标秀整,议论风生,因私询其从来,主人曰:“先生姓张,字潜斋,浙中名士也。学渊博,且工手谈,精音律,今为张氏西席,特邀之与会饮春酒耳。”是日宾朋杂沓,张与李情意殷殷,若素相识。越二日,投刺谒李,以绫质诗扇为赠,自是为文字之交者半载余。一日,张忽过李,言欲附舟南行,来告别,家有数口,米薪悉出自居停,但月须钱千文为蔬菜资。李唯唯,乃按月遣送,如是者又半载余。乙丑,李赴春闱,旋归,知张已携眷南旋矣,自此不相问者十余年。丙子,李任饶阳县令,兼署平山,会噶尔丹叛,李措办军需,日无宁晷。张至饶访李,李无暇与谈,匆匆赆之。
丙戌季冬,李解任家居,张偕二子至,曰:“江左连岁水荒,不得已,就食山左弟子张岱霖家,今请求荐一馆以餬口。”李曰:“岁暮矣,他家来岁之馆,久已聘定。予有孙数人,皆童蒙,幸为不屑之教可乎?”张曰:“善。”因留居焉。亦时至岱霖家,旬日即旋。戊子初夏,四月初三日,李方与张弈,忽有营兵官役捕张之父子及李去。解至省城,抚军坐后堂,藩臬列左右,旁无一役。先问李曰:“尔读书为官,当知理法,何窝藏朱某为不轨事?”李曰:“予仅知读书,门外之事,亦不与闻,不知谁为朱某,予从不敢作犯法事。”抚军曰:“汝家塾师为谁?”李曰:“塾师为张用观,南方人,二十年前,在东平州张家设帐,曾识之。前年十二月,其父子来吾家,谆言寻馆度日,予有孙数人,乃令从之读书。朱之不法事,实不知也。”抚军曰:“彼在南方姓王,山东姓张,汝不知乎?”李曰:“不知。”又唤张父子至,问曰:“汝何人?”曰:“吾乃先朝皇子朱慈焕,原封定王,事至今日,不得不说实情。”又问曰:“汝何以在浙?”曰:“崇祯末年,流贼围京城,先皇将吾交王内官,匿民间。城破,王献之闯贼,闯又交杜将军。未几,吴三桂与大兵杀败流贼,各自奔逸,贼中有一毛将军,携吾至河南,弃马买牛,种地年余。当道查捕流贼甚急,彼遂抛吾而逃。时吾年甫十三,自往南行。至凤阳,遇老乡绅王某者曾为先朝御史,执手悲泣,留于其家,遂改姓王,偕其子同学读书。又数年而王病故,吾年十八九,乃渡江而南,投寺削发。后游浙,止一古刹,有余姚人胡姓,亦宦裔,偶来寺,与我谈经论文,大诧曰:『子才学如此,何为流于空门?』乃延至其家,改易衣帽,劝蓄发。其室旁有小园半亩,茅屋数间,俾吾居其中,后又以女妻焉。此吾所以为浙人而曰王某也。”抚军曰:“今有江南两处叛案,皆称扶尔为君,恢复明朝,尔往浙中质之。”时四月初六日也。
当日,抚军将口供缮写题疏,即将张与李起解南行,骡轿四乘,解官数员,为东兖道萧某、抚标中军陈某、都司张某及守备千把等,率领马步兵数百,及沿途接者,日有千人。十四日至淮安,易舟。二十二日至杭州,在贡院质审,上坐者钦差少宰穆旦,次镇杭将军,次两江督,次浙闽督,次苏抚于,次浙抚王。问张曰:“汝是王士元乎?”张曰:“吾本姓朱,名慈焕,改名王士元,是实。”又问曰:“汝既为朱,某朝廷待汝不薄,何为谋反?”曰:吾数十年来改易姓名,冀避祸耳。今上有三大恩于前朝,感戴不忘,何尝谋反?”又问曰:“三大恩为何?”曰:“流贼乱我国家,今上诛灭流贼,与我家报仇,一也;凡我先朝子孙,从不杀害,二也;我家祖宗坟茔,今上躬行祭奠,命人洒扫,三也。况吾今年七十五岁,血气已衰,须发皆白,乃不反于三晋变乱之时,而反于清宁无事之日乎?且所谓谋反者,必占据城池,积草屯粮,招军买马,打造盔甲,吾曾有一于此乎?吾因年荒米贵,在山东教读度日,居近通衢,密迩京师,尚敢有谋反之事乎?”问官曰:“今有大岚山叛贼张某,口称保汝,何得强辨?”遂带张至。时李与张同在案前,问曰:“汝认谁是朱某?”张熟视之,曰:“不认。”又问曰:“汝前供扶助朱某,今日何又不认?”张曰:“第假其名义以煽动人,实不相识。”又问李曰:“彼在汝家教读时,亦知其姓朱乎?”李曰:“知其姓张,且不知其姓王。”又问曰:“张在汝家将二年,汝岂不知?可实言。”李曰:“彼在我家,亦西宾耳,我曾为命官,先人曾受诰封,朋友重乎,君父重乎?我纵不知轻重,也知利害。我若知情,岂不藏之深山幽谷,而乃令居我家,在官道之旁,与城市亲知,饮酒作诗,人虽至愚,不至于此。”又问李曰:“汝言饮酒作诗,都是何类人?”李曰:“我尚不知,何况他人?东平汶上之士人,求其写册页及扇者不止一人,大人体皇上好生之心,亦不肯波及无辜之士。况山东至浙江,隔二三千里,南方之事,何从得知?今在台下,如对天颜,不敢一字虚伪。”
至是,上坐者谕臬司曰:“朱某、李某均非强盗,可将狱神庙收拾洁净,茶饭留心照管,委官看守。”是晚即宿狱庙。时有委员二人,一靳一陈,又有千夫长鲁姓者,豪爽人也,见朱、李而深敬之,朝夕谈笑,或对楸枰,或观杂传,聚饮欢歌,忘其身在囹圄中矣。月余,将东平州张某解到,遂提张、李同至后堂。张已先在,审官仍六人,问李曰:“张某供称朱某在汝署主稿,汝与朱深交,张仅有一面之识,然乎?”李曰:“凡州县官主稿者,非刑名即钱谷,朱某只能作诗下棋,我请其主棋稿乎,主诗稿乎?彼时皇上亲征噶尔丹,我又代理平山两县,昼夜措办军需,朱某过饶,次日即行,送赆则有之,实无主稿之事。二十年前,彼曾在张家教读,眷亦在张家,彼时我方识之。张某,汝今在公堂上,须实言,天地鬼神,庸可欺乎!”张语塞。又问朱曰:“汝识张否?”朱曰:“彼从我读书数年,是我之学生,岂不识之?”问官遂大怒,严刑究讯张某。既而江南解一和尚至,太仓奸僧也,素行不端,曾铸假印,伪造定王札符给与愚民,煽惑作乱。及提朱对证,又云不相识,惟与贼党叶某为异姓兄弟,而又缔姻盟,事犯于江宁,既被缉获,遂解杭。
迨部覆至,见判语云:“朱某虽无谋反之事,未尝无谋反之心,应拟大辟以息乱阶。细询李某,坚供不知情,然在伊家捉获,且住有年余,说不得不知情。合以知情而不出首之例,流徙三千里。”至是,遂以签发宁古塔定案矣。旨云:“着穆旦多加兵丁,沿途防护,将朱某带至京中,问明正法。”时七月十一日,将大岚山众犯处决,十二日登舟起解,十五日至苏,因尚未发落太仓奸僧,又住月余,分羁两处。至八月二十三日,复登舟北行,至淮安,易骡轿。九月十七日入都,朱送刑部狱,李在户圈。越数日,即将牵连人百余名,分三起充发,一宁古塔,一齐齐哈尔,李发伯都讷,朱即弃市。时朱家在余姚,有一妻二子三女一媳,闻事发被捕,皆投绶,六命俱尽。朱某,初曰张潜斋,亦曰王士元,即世所传朱三太子是也。
或曰,朱三太子乃杨起隆所托名,令其党李株等纠约满洲各官家奴,将于元旦起事,经监生郎廷枢上书告变,圣祖密遣捕获株等二百余人诛之,谨言始息,起隆旋亦就获,处以极刑。
《清圣祖实录》的“朱三太子案”原文:
先是、奉差查审大岚山贼吏部侍郎穆丹押解贼犯朱三、即王士元等父子六人至京、下九卿詹事科道会审。至是九卿等覆奏朱三供、伊系崇祯第四子。查崇祯第四子、已于崇祯十七年前身故。又遵旨传唤明代老年太监、俱不认识。朱三明系假冒。朱三父子、应凌迟处死。得旨、朱三即王士元、着凌迟处死伊子朱𡋰、朱?、朱壬朱在朱坤、俱着立斩。
后世考证
一起案件发生在南方的太湖,有一和尚诈称拥立朱三太子,企图将康熙帝玄烨遮杀在南巡中。因准备疏忽,发炮不鸣,结果悉数被捕,逮至京城,交由吏部侍郎穆丹会同九卿科道反复审讯,查明所谓朱三太子实属假冒,真名王士元。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十月初五日,按照皇帝旨意,将王士元凌迟,其五个儿子处斩,其余人等发配宁古塔永远充军。《清朝野史大观》卷三和《清圣祖实录》均有介绍。
又一起案件发生在山东汶上县,有一老者长期在李来朋家里充当私塾,循规蹈矩,却没能逃过清廷鹰犬的魔爪。在严刑拷问下,老者供认自己就是明末的定王,李自成退出北京时,将他裏胁到河南,乘虚逃亡安徽,辗转到浙江,最后流落山东,隐姓埋名。他有六个儿子,字辈为“和”,末一字均为“土”部,正好与朱元璋《祖训》中所规定的字辈完全吻合。其孙名钰宝,含有“临御宝座”之意。康熙帝审阅了全部案卷,明知此人确系崇祯帝的儿子,但杀之无名,于是硬说他是假朱三太子,重演摄政王在顺治初年杀明太子的故伎。这位一生颠沛流离,没有丝毫反清言行的75岁老翁连同其家人全部抄斩。孟森先生《明烈主殉国记》对这一起朱三太子案件作过多方位考证,确信此朱三太子为真。该文收入商鸿逵先生为孟氏编辑的《明清史论著集刊》上册。有关此案的详细调查材料,可参考《史料旬刊》第二期收录的康熙四十七年直隶巡抚赵燮的奏折。此朱三太子即定王
朱慈炯。
在《清圣祖实录》(康熙四十七年丁未条)里,九卿向玄烨覆奏朱三太子案时说:“查崇祯第四子已于崇祯十七年前身故。”意即在明朝灭亡前永王已死。这一结论完全没有依据。后世的史学研究者经多方考证,已弄清太子和定王的结局。明太子在1644年冬被杀,还是个刚满15岁的少年(“北都太子案”所杀太子);定王在1708年被杀,已是个75岁的衰翁。
关于永王的下落,据李连昌先生的研究,在遵义红花岗区发现的《邹氏家谱》(两册)载:“甲申三月,流贼陷京师,天子之宝器竟行焚毁,悲伤我崇祯帝祖以帛自缢于山亭”,“邹元标子邹之麟(江西吉安府泰和县玉河街一里三铜桥人氏),保护永王潜逃来四川遵义府马桑窝梧桐街,又,西乡里又一甲苦竹桠学堂堡为永王避难之地。”邹之麟保护永王下到遵义,为避难朱慈炤改姓邹,取名邹启贵,邹之鳞后返回江西原籍。从邹启贵(朱慈炤)已传13代,现邹氏分为6支,100余户,300多人。在邹氏内严格规定:邹姓与朱姓不准通婚。邹启贵从京师逃出,带有信物,其中朱慈炤玉印一枚,按长门长子相传,后传于遵义县三岔河一房中,民国中期犹在,第10代邹万福亲眼所见,并告之其子邹代林。以上叙述基本上可以说,崇祯皇帝的后人在遵义。
又据贵州大学历史系教授兰东兴先生的考证:“崇祯皇帝后代在遵义”。今凡先生在“崇祯皇帝后代流落遵义考”中说:“既然永王朱慈炤在明末清初没有死于他人之手,那么邹之麟护送他来到贵州就有可能。既然邹之麟返回原籍江西,留在贵州的就只能是朱慈炤。既然邹启贵被其后代尊称为入黔始祖,那么朱慈炤和邹启贵就是同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