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昌颐(1784年—1855年),字吉求,号正甫,又号朵山,
海盐人。
朱昌颐,字吉求,号正甫,又号朵山,
海盐人。生于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卒于清咸丰五年(1855年)。著有《鹤天鲸海焚余稿》。
自幼好学,嗜书如命。嘉庆十八年(1813年),拔贡入国子监学习。道光五年(1825)八月,考中顺天乡试,成为一名举人。道光六年(1826年)二月,考中会试,四月二十一日殿试,中丙戌科状元(为
海盐县历史上唯一的
状元),授职翰林院修撰,历官吏科给事中。
梁章巨《楹联续话》载:“朱朵山殿撰昌颐未第时,见其叔父虹舫阁学侍儿名多多者,心悦之,未敢请也。适此婢索书楹帖,因信笔制一联云:‘一心只念波罗蜜;三祝难忘福寿男。’为阁学所见,欲以婢赐之,婢谓:‘九郎若中状元,吾当归焉。’明年,朵山果大魁,阁学为成其事。当时传为佳话云。”
憩舆瞻庙貌,
肃拜神明通。公昔辅唐室,誓不开边戎。玉环既献媚,金鉴徒怀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