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洪福
黑龙江籍烈士
朱洪福(1969年-2001年2月16日),从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参加公安工作。
人物经历
1991年从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参加公安工作。
历任虎林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治安科案件中队中队长、第二边防派出所驻所刑警中队中队长兼副所长。
2000年5月,任第二边防派出所驻所刑警中队长兼副所长。
获得荣誉
曾4次受到虎林市公安局嘉奖,2次被鸡西市公安局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警察。
人物事迹
2001年2月16日晚8时许,两名歹徒在抢劫了一名妇女的钱和手机后仓皇逃跑,路上恰遇刚刚下班回家的朱洪福。“站住!”朱洪福大喝一声,猛追几步,一把抓住跑在后面的歹徒孙红军,孙红军掏出尖刀向朱洪福猛刺。朱洪福手背连中数刀,但仍牢牢抓住孙红军不放,并鸣枪示警。这时,跑在前面的歹徒刘建军举刀反扑过来。危急之中,朱洪福抬手开了两枪,一枪击中刘建军的胸部,一枪击中其脸部。穷凶极恶的刘建军疯狂地朝朱洪福狂扎乱刺。朱洪福的身体慢慢向下滑去,在牺牲倒地的同时仍紧紧抱住孙红军的一条腿。两名歹徒又发疯似的刺了几刀后,才挣脱朱洪福的手跌跌撞撞逃走。法医鉴定:朱洪福身上共有48处刀口,其中有27刀贯穿胸腔和腹腔。
2001年2月19日,在虎林市公安局后院临时搭设的灵堂周围,万余群众赶来吊唁。100余名个体业者自发地制作了一面10余米长的横幅,上书:“人民的好警察朱洪福同志永垂不朽!”在英雄牺牲的雪地上,群众还插上了象征32岁年轻生命的32面小红旗。
家庭情况
妻子:吴霄蕾
朱洪福牺牲那年,朱洪福的儿子只有8岁,已成为一名警察。
最新修订时间:2021-03-29 02:29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获得荣誉
人物事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