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勤编制
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内从事驾驶、收发、打字、维修等从事简单工种或辅助工作的人员
机关工勤编制通常是指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内从事驾驶、收发、打字、维修等从事简单工种或辅助工作的人员。
主要区别
工勤编制人员一般有所在地区编制办或其他相关组织根据需要核定、由
用人单位
报备后找录用,并由财政统一支付薪酬,但其不同于公务员和
事业编制人员
。不同于公务员是其不能取得相应执法权限,不能对外执行
行政事务
,其薪酬和职务规定不适用
公务员考核
、职级职务等相关规定;不同于事业编制人员,主要是其工资来源于行政拨款,而非自筹资金,从其
工作内容
看,处于单位从属性质。
沿革
未实行公务员制度前,称为
工人身份
、待转干工作人员;实行
公务员制度
后,称之为
工勤人员
,并向
全员聘用
演变。
弊端
1.容易招致歧视;
2.外包服务的日益发展,其辅助性岗位逐渐被取代;
3.容易招致用人腐败。
方向
1.向全员聘任制进行改革;
2.向
社会服务业
进行外包;
3.精简机构,逐步取消机关工勤
人员编制
。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22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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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主要区别
沿革
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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