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信用代码是从信用的角度编制的用于识别机构身份的代码标识,共18位,它覆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等各类机构,是各类机构的“
经济身份证”。
机构信用代码证是机构的“
经济身份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推动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金融
账户实名制是杜绝虚假开户和各种
违法经济行为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机构信用代码证能够为金融机构开展机构账户主体
资格审查、身份核实、
风险分析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与个人身份证件互为补充。二是提高金融
服务水平。在办理存、汇、贷款等业务时,金融机构识别机构身份的手续非常繁琐。机构信用代码建立以后,将大大提升金融
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三是改进
社会管理方式,推动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机构信用代码不影响现有的各种代码,通过建立机构信用代码与现有代码的对应关系,可以发挥机构信用代码的查询
检索功能,促进各部门、各行业的信息共享,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也对腐败行为形成震慑,有助于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合力。
辖区所有已登记、注册的机构,包括
法人企业、
非法人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性的分支机构、非生产经营性的分支机构、事业法人、未登记的事业单位、已登记事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登记事业单位的分支机构、机关法人、机关的内设机构、机关的下设机构、街道乡镇、街道乡镇的内设机构、机关的二级内设机构、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居委会、村委会、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宗教机构、境外在境内成立的组织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