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证券化
拥有的经济权利通过打包等方式变成可以兑现、流通的证券资产
权利证券化应该和资产证券化比较类似,所拥有的经济权利通过打包等方式变成可以兑现、流通的证券资产。
定义
权利证券化应该和资产证券化比较类似。
也就是说,所拥有的经济权利通过打包等方式变成可以兑现、流通的证券资产。
比如说,你拥有某公司的债权,但是要三年以后才到期,但是你又急着要钱,怎么办呢?这个时候可以通过中介信托机构(比如投资银行)将这部分债权进行评估等级并设立“某某债权兑换票据”,通过备案后向社会发行,卖给某些投资机构,这个就是权利证券化。这个属于金融创新,在我国貌似比较少,在美国比较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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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
(一)票据问题
我们说的主要就是它的制度,或者是说制度上的效果。不管你是把某一类上的权利称之为证券上的权利,还是说是不是作了证券化处理,这首先是概念的问题,但我这里想说的是权利证券化的作用实际上讲的是制度上的效果。换句话说,在很多制度中,很多社会中是不一样的,比如说英美法系,它的票据法比大陆法更强调它的流动性,在英美法系中票据叫流通票据。但是在大陆法系中是有很多问题的,我们所说的票据是不能流动的。这种情况下,我想就不能把这种权利证书称为证券,它实际上是有缺陷的、有问题的。比如说股权,我们的股东分红股票,如果说缺少流动性条件或者制度上有缺陷,那么也不能把它称之为证券。其实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这种权利证书是非常普遍的,非常广泛的,比如说目前在国际贸易中提单、存单现在被认为是货物证券,是可以转让的,甚至有一些交易就叫做提单交易。也就是说不用交货,只要谈好了条件以后,提单一交就可以提货,因为提单代表着特定的、不可撤销的、也不可伪造的直接就可以提货这样的权利,如果有这样制度的话,就应该没问题。这个制度其实在我们国家是存在着问题的,我们还可以举出很多的例子,就是你把它命名为证券,如果法律制度存在着限制的话仍然是不行的。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06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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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定义
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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