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转让原则是指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对保险标的的损失履行了赔偿义务之后,依法从被保险人那里取得的追偿权和
所有权。这一原则是民法中代位原则在保险中的体现,其依据是保险
损失补偿原则。权益转让原则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1、代位赔偿。如保险损失是由第三者引起的,被保险人根据有关侵权行为的法律、合同或政府
法令,有权从第三者那里获得
赔偿。
2、
保险委付。保险委付是指在保险标的遭受严重损失,虽未达到全损程度,但全损的发生不可避免,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推定全损赔偿,并将财产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保险人的
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