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方,男,196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中国证券法学会副会长,
中国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会副会长。
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豪(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北京等嫣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主持国家重点课题《西部人文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子课题《人文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国外经验与国内对策》,该课题的成果《人文资源法律保护论》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而深入研究人文资源法律保护的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