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霄,字步青,号凌庵,连城县
新泉乡乐江人,清
光绪四年(1878)出生于书香之家。幼年勤奋好学,喜书法。清末中
拔贡后,曾出任
江西省南丰县知县。他为官清廉正直,处事公正无私,政声卓著。善
书法,其书法源自颜、柳碑帖,秀丽刚劲,飘逸潇洒,自成一体,在广东潮州和
闽西各县颇负盛名。
李云霄热心教育事业,关心后辈成长。民国初年县内仅有一所县立中学,不能满足青少年入学需要,因此他为首倡议创办明耻中学。连城明耻中学创办之初,一致公推云霄为董事长,他对筹集建校资金,选聘优秀人才为教师等,不遗余力,实为地方中等教育草创有功的长者。
民国26年(1937)与
邓光瀛等倡修《连城县志》,并亲自参与其事。在处理重大历史事件中,尊重史实,去伪存真,成为后辈从事修志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