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仁复(1308年—1374年),
高丽王朝后期大臣。字克礼,号樵隐,京山府(今韩国星州)人,是星山君
李兆年之孙、广平府院君
李仁任之兄。曾登高丽和元朝两国进士,被元朝任命为
锦州判官、
征东行省都事及其左右司郎中等职,在高丽历仕忠肃、忠惠、忠穆、忠定、
恭愍王五朝,并在恭愍王时长期担任御史大夫(监察大夫),官至都佥议赞成事(宰相),封兴安
府院君。死后谥号文忠,配享
高丽忠定王庙庭。
李仁复状貌魁梧伟岸,举止老成,祖父
李兆年曾抚摸其背说:“大吾门者,汝伯仲乎!”(指李仁复和其弟
李仁任)。泰定三年(1326年),李仁复科举及第。翌年三月,调任福州司录。天历二年(1329年),任校勘典校,翌年迁典仪直长。至元四年(1338年),授艺文修撰,翌年升春秋供奉。此后历任佥议注书、监察纠正、左正言、典仪寺丞等职,并知制教。他与登元朝进士的
李谷交好,自己也于至正元年(1341年)秋考中
征东行省乡试第二名。同年冬,移拜起居舍人。至正二年(1342年),他赴
元大都参加
制科,一举及第,元廷授将仕郎、大宁路
锦州判官。不久回国,任右献纳。至正三年(1343年)迁起居注。
高丽忠穆王继位后,考虑到他曾考中元朝科举,便接连超升典理总郎、司仆正、左司议大夫,都兼带知制教之职。至正五年(1345年)兼任密直司右副代言,同年冬任军簿判书,翌年迁典礼判书,忠穆王认为他可大用,遂擢为密直提学,并让他在书筵上为自己授课。
至正七年(1347年),他先后晋升密直副使、知密直使司、密直左使,至正九年(1349年),被元朝授予征东行省都事之职,不再担任高丽的官职。
恭愍王即位不久,遭遇
赵日新诛杀
奇皇后之兄奇辕的事件。因为赵日新是曾追随恭愍王在元朝共患难的“燕邸随从功臣”之首,所以恭愍王不知道该如何处置他,召李仁复问计,李仁复说:“人臣敢倡乱,固有
常刑。况今天朝堂堂,法令彰明,如其犹豫,臣恐累及于上。”恭愍王便决意诛杀赵日新,并开始重用李仁复。至正十三年(1353年),李仁复再次进入密直司,兼判司宰寺事。至正十四年(1354年)正月拜政堂文学、进贤馆大提学、知春秋馆事,七月兼监察大夫。至正十五年(1355年)春一度辞职,加封星山君,同年秋官复原职,又在征东行省任员外郎。丙申年(1356年)七月,恭愍王改官制,李仁复的职位改称政堂文学、宝文阁大学士、判翰林院事兼御史大夫。十月,他被派到元朝谢赦免之恩。丁酉年(1357年)知贡举,取
廉兴邦等三十三人。至正十九年(1359年)八月,任守司空、尚书左仆射,仍兼御史大夫。翌年迁参知政事,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丁母忧,同年冬,红巾军攻陷开京,李仁复偕其弟李仁任至
忠州迎接逃难的恭愍王。等红巾军被击退后,恭愍王任命他为判开城府事,负责战后重建及各种善后事宜,后历任佥议评理、三司左使。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春,拜都佥议赞成事,后赐端诚佐理功臣号。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封兴安君,同年冬第二次被派到元朝,替恭愍王谢复位之恩,并在恭愍王的推荐下被元朝任命为征东行省左右司郎中。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
辛旽当权,他与之不和,曾密启恭愍王说密启:“旽非
端人,他日必有变,请远之。”但他还是被调离宰相之位,晋封兴安府院君,改任判三司事。同年再知贡举,取
尹绍宗、
河仑等人。己酉年(1369年)第三次知贡举,取柳伯濡等人。
洪武三年(1370年),他获得检校侍中之虚衔,翌年拜艺文馆大提学、知春秋馆事。洪武六年(1373年)丁父忧,居住在故乡京山府。洪武七年(1374年)三月初九日
发背病卒,享年六十七岁。恭愍王听说后十分悲伤,为之素膳,并赐谥号文忠,配享
高丽忠定王庙庭。
史载李仁复“为文章,辞严义奥,操笔点缀极苦,叙事赋物,语多讥讽”。《
东文选》收录其诗22首、文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