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朴
宋代官员
李朴(1063-1127),字先之,虔州兴国迳口(今江西省兴国县埠头乡凤冈村)人,宋代官员。
人物生平
徽宗即位,(李朴)自言待罪四十六日,不闻玉音,翰林承旨范纯礼对朴说:“某事岂便于国乎?某事岂便于民乎?”朴回答说:“承旨知而不言,无父风也。”纯礼泣下。右司谏陈?荐朴,有旨召对,李朴首言:“熙宁元丰以来,政体屡变。始出一二大臣所学不同,后乃更执圆方,互相排击。失今不救,必至不可胜救。”又言:“今士大夫之学,不求诸己,而惟王氏之听,败坏心术,莫大于此。”权奸蔡京恶其鲠直,复为虔州教授。后任肇庆府四会县令,改承事郎,知临江军清江县事,广东路安抚司主管机宜文书等职。钦宗即位后,改任著作郎,半年内五次升迁,至国子祭酒(最高教育行政长官),因病未到职。高宗即位后,改任秘书监,诏书未至而去世,享年65岁,追赠为宝文阁待制,官其子孙二人。朴自为小官,天下高其名
史料记载
李朴,字先之,虔之兴国人。登绍圣元年进士第,调临江军司法参军,移西京国子监教授,程颐独器许之。移虔州教授。以尝言隆祐太后不当废处瑶华宫事,有诏推鞫。忌者欲挤之死,使人危言动之,朴泰然无惧色。旋追官勒停,会赦,注汀州司户。
徽宗即位,翰林承旨范纯礼自言待罪四十六日,不闻玉音,谓朴曰:“某事岂便于国乎?某事岂便于民乎?”朴曰:“承旨知而不言,无父风也。”纯礼泣下。
右司谏陈瓘荐朴,有旨召对,朴首言:“熙宁、元丰以来,政体屡变,始出一二大臣所学不同,后乃更执圆方,互相排击,失今不治,必至不可胜救。”又言:“今士大夫之学不求诸己,而惟王氏之听,败坏心术,莫大于此。愿诏勿以王氏为拘,则英材辈出矣。”蔡京恶朴鲠直,他执政三拟官,皆持之不下,复以为虔州教授。又嗾言者论朴为元祐学术。,不当领师儒,罢为肇庆府四会令。
有奸民言邑东地产金宝,立额买扑,破田畴,发墟墓,厚赂乃已,朴至,请罢之。改承事郎,知临江军清江县、广东路安抚司主管机宜文字。钦宗在东宫闻其名,及即位,除著作郎,半岁凡五迁至国子祭酒,以疾不能至。高宗即位,除秘书监,趣召,未至而卒,年六十五。赠宝文阁待制,官其子孙二人。
朴自为小官,天下高其名。蔡京将强致之,俾所厚道意,许以禁从,朴力拒不见,京怒形于色,然终不害也。中书侍郎冯熙载欲邂逅见朴,朴笑曰:“不能见蔡京,焉能邂逅冯熙载邪?”居官所至有声。在广南,止其帅孙竢以文具勤王,不若发常赋助边。破漕使郑良引真腊取安南之计,以息边患,人称其智。朴尝自志其墓曰:“以天为心,以道为体,以时为用,其可已矣。”盖叙其平生云。有《章贡集》二十卷行于世。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6 23:28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