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因培幼时,即由其父口授
四书五经、《
左传》、《国语》及《
庄子》等,他努力学习,皆能背诵。后入塾读书,成绩常名列前茅,被称为“小先生”。9岁时随母迁居
昆明,11岁参加
童试,补博士弟子员。
乾隆三年(1738年)参加乡试,中举人,因家贫无力上京应试。
过了七年后,得友人资助,入京考中进士,授翰林学士,三年后被提任侍讲学士,其后出任山东学政。
乾隆十八年(1753年)三月担任
刑部侍郎,六月兼任
顺天府尹。
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调任
江苏学政,与文学家
袁枚(字子才)友善,常诗酒聚会,游山玩水。时
袁枚建“随园”于金陵(今南京),曾广征楹联,均未如意,遂择《
兰亭集序》中“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一句为上联,征求下联,李因培便取鲁昭公十二年,楚王夸左史倚相的话应对,即“其人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
袁枚大加赞许,称为“绝对”,立即刻木挂于园中。晋宁人引以为荣,亦曾将此联刻悬于晋宁象山书院内。二十二年(1757年),
乾隆皇帝南巡
江苏,看到李因培署理学政,成绩昭著,曾赐诗称赞。其后曾调任浙江学政。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六月,调任
礼部侍郎。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出任湖北巡抚,后又先后任
湖南巡抚和
福建巡抚。
李因培博学多才,尤精文史,为官清廉,颇得民心,民间留有“才高八斗李因培,字压两江马汝为”的说法(马汝为是云南
元江人,精于书法)。他才高受宠,加之性刚气盛,为朝中奸佞之徒所恨,竟被诬陷,以“属员亏空不实”之罪,降为四川
按察使,后改赐死,死时年仅51岁。
其子李翊、
李翔、孙李浩均进士,女
李含章诗文皆精,所作收入《蘩香草集》。李因培祖孙四代名噪文坛,其事迹《
清史》有传,并被近年出版的《
中国历史人物辞典》收录。
李因培曾前后两次提学
江苏,据《清高宗实录》卷489:“
乾隆二十年五月,以光禄寺卿李因培提督江苏
学政。”同书卷521:“
乾隆二十一年九月,谕:‘各省
学政,已届期满,
江苏学政李因培,……俱著仍留。’”同书卷597:“
乾隆二十四年九月,谕:‘各省
学政,现届期满。……浙江
学政,著李因培调补。”是为李因培第一次提学
江苏,法定时间是从
乾隆二十年五月至乾隆二十四年九月。但是,又据同书卷608,至
乾隆二十五年三月时候,户部尚有议覆
江苏学政李因培疏请记载,则李因培实际提学江苏学政当是至二十五年三月以后止。
李因培第二次提督
江苏学政,据《清高宗实录》卷670:
乾隆二十七年九月壬戌,谕曰:‘各省学政,现届差满。……
江苏学政,著李因培调补。’”同书卷731:“
乾隆三十年闰二月,谕:‘湖北巡抚员缺,著李因培补授。’”又据同书735:“
乾隆三十年四月,湖北巡抚李因培奏湖北吏治废弛有二。”则李因培第二次提学
江苏当是从
乾隆二十七年至三十年四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