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存文,男,汉族,1960年10月出生,甘肃靖远人,大学学历,医学学士,中共党员。
人物履历
1976.12—1980.09 甘肃省靖远县民办教师
1980.09—1985.08 兰州医学院医疗系学习
1985.08—1986.08 甘肃省人民医院政治处干事、党委秘书
1986.08—1995.12 甘肃省委组织部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5.12—1997.04 甘肃省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1996.6—1996.12借调中组部地方干部局工作)
1997.04—1998.01 甘肃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副处长
1998.01—1998.05 甘肃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正处级组织员
1998.05—2000.08 甘肃省卫生厅人事处处长
2000.08—2006.05 甘肃省卫生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兼省保健局局长 ( 2002.09—2003.03在
中共中央党校学习,2003.12兼任甘肃省侨联主席)
2006.05—2008.03 甘肃省卫生厅副厅长、党组成员,中国侨联常委,甘肃省侨联主席
2008.03—2013.12 甘肃省卫生厅党组副书记(正厅)、副厅长,中国侨联常委,甘肃省侨联主席
2013.12—2017.04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正厅级)
2017.04—2018.10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2018.10—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1.01—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担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候补委员、委员(2019年1月递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20年1月14日,甘肃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李存文为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2021年1月19日,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任命李存文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免去李存文的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2022年12月12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免去:李存文的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