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宜清(1712—1790年前后),字荆山,江西宁都琳池(今东韶乡琳池村)人,
唐代先祖自陇西迁赣。
清代江南监察御史,
乾隆间开发台湾的功臣。
宜青少时读书迟纯,但他勤奋、坚毅,以勤补拙。雍正七年(1729年),乡试中拔贡,乾隆元年(1736年)会试中榜进士。授户部主事。期间,以母疾告假归养,一度授徒于母校潆山“竹坞山房”学馆。母寿终以后,赴京复职,
转职为员外郎。因其办事刚直认真,明察秋毫,
提拔为江南监察御史。乾隆二十八年,奉旨巡察台湾。他发现台湾天时地利具有发展农业的优势,于是,他“以智治愚”创导办学,接连办起“海峰”、“崇文”两书院,亲自授课,教诗书习礼义,授农稼耕织知识。在全台湾
引进良种水稻和蔗种,用智力和技术开发台湾。不多年,大见成效,稻熟蔗丰,糖业兴旺。但台湾周边临海,飓风成灾,非人所能抗拒,每遇灾年歉收,宜青向朝廷力陈减赋,每次禀奏,均能恩准。
在开发台湾农业中,留下“教人吃鳖”的轶事:缘每年清明谷雨之间,沿海岸无数甲鱼、海鱼上岸践踏秧苗成灾,然台人又敬甲鱼为“神明”,不敢侵犯。李宜青率学子秉烛夜察,果见无甲鱼,大若脸盆,便饬令随从、学子,捕捉甲鱼数百。翌日,召集僚属、兵总、士绅、耆英、农夫代表等议事,令厨官设下“甲鱼宴”,煎、炒、溜、炸加清蒸,皆是甲鱼。席间问客:“味道若何?”众日:“味美佳肴。”然后宣布:“此乃四脚害农之甲鱼也。”消息l传播全台,台民将“四脚神明”争相捕而食之,鳖害从此逐年减少。
苛巡察期间,一面兴学、兴农,一面会同督军、兵总,北以基隆为据点,南以高雄为中心,加固海防设施,提高防御能力。由于他政绩斐然,升为光禄寺少卿。他离开台湾时,老百姓依恋不舍,送他一对石狮作纪念(此狮几经搬迁,今踞琳池村委会门口)。宜青68岁告老还乡,居家农村,与平民百姓一样生活,从不炫耀自己,不谈官场荣辱利害之事。79岁寿终琳池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