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师科,出生于
山东,识字不多,
八年抗战(1937—1945)时参加
游击队,后编入正式部队,跟随
国民党部队来台。1950年
退伍,以
修车及开
计程车为生。1982年4月14日,
李师科先在金华路杀害
员警,抢走佩枪。同日下午三点二十分,持枪蒙面闯入
土地银行古亭分行,枪伤一名银行副理林延湖,并抢走新台币五百四十万元后逃逸。这是
台湾治安史首件杀警夺枪,再抢
银行案,惊动台湾社会。警方悬赏二百万元作为破案奖金。二十三天后,一名外型酷似
李师科的计程车司机王迎先,被熟识者(一说是家人)检举,遭到调查小组詹俊荣、陈亦煌等
员警的逮捕,王遭受刑求,被迫供称
抢劫土银,带领警员詹俊荣等人起赃,最后在指认现场的过程中,跳下
秀朗桥下
新店溪,自杀明志,命丧黄泉。在王迎先跳水后的同时,抢匪
李师科在
和平西路的住宅被
台北市警局的刑警逮捕,罪证确凿,并于1982年5月21日被判处死刑,5月26日清晨执行枪决。最初,
李师科将四百万元寄放在
三重友人家里,最后检举他的是这名友人。李告诉记者:“房东有个小孩念小学,很可爱。我想,我一定会被捕,干脆把钱送给房东的女儿,让她安心念到大学毕业。”
抓王迎先的警察从此开始逃亡,其中陈亦煌逃到
黎山,詹俊荣逃到
奥地利,等到1988年和1991年两次减刑才出面投案,2002年,陈奕煌当上林务局东势林管处的处长。